战斗胜利一场一积分。
擂台双方一分钟内不战斗,将被双双驱逐擂台。
守擂一个时辰一积分,两个时辰四积分,三个时辰16积分,四个时辰64积分,以此类推。
每天四个时辰挑战时间,其余时间休息。
共8个时辰,时辰积分可一直累计,最多按8个连续时辰计算。
守擂期间胜利场数积分另算并累加。
挑战者一分钟内不进攻视为放弃,自动驱逐。
战斗时长超过一个时辰者,不记守擂时长累计积分,超过两个时辰者直接双方积分直接清零,驱逐擂台。
比赛结束最后一刻占据擂台者算10场胜利,即10积分。
守擂战由擂台升起的一刻开始。
粗暴简单,只有两天的时间,完成整个擂台赛选出100位参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