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鬼手便将自己的武魂释放了出来,一双手再次化成了黑色和细长的样子,只不过细细的你就会发现,现在的他甚至是有几分颤抖,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此时从墙中走出来的那个人。
走出来的那人一声棕色的中式服装,古朴大气的同时又充满了优雅的感觉,虽然时候的环境有些昏暗,但是他的一双金黄色眸子依然在这环境之中熠熠生辉。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在地底探听已久的许恙,而现在影刺已经将那块石头之上的石壳给弄没了,再加上现在许恙已经知道了这东西的用法,所以许恙便直接走了出来,此时正一脸戏谑的看着场中的两人。
许恙并没有说话,他表现的无比淡定,因为现在主动权是在他的手中,他也不害怕这两人在耍什么花招,毕竟想要在他的手中逃脱,要不是他放水,这两人想都别想,甚至连动一下都困难。
而盘坐在阵法之中的影刺和一边的鬼手就没有许恙这番平静了,毕竟许恙的实力他们是知道了,那可是九十五级以上的超级斗罗,这样的强者对付他们这两个魂斗罗可以说根本就不会花费什么手脚。
哪怕是这里是他们的老巢也不行,虽然他们在自己的老巢之中放入了很多的机关,可是他们并没有信心将许恙留下,甚至连和他正面对抗的能力都没有。
毕竟他所施展出来的那个土黄色的屏障,就算是他们两人都没有办法打破,更别说那些根本就比不上他们的攻击的机关了,那些机关在许恙的面前可以说就是一个笑话,根本就不会有任何的作用。
可是就算是声线绝境,没有人愿意直接束手就擒,就算是明知道根本就不会有任何的机会的两人也是一样的。
只见鬼手和正在阵法之中操控阵法的影刺对视了一眼,凭借两人合作多年的默契,只需要这一眼,他们就能够明白彼此的心中在想些什么,所以下一刻来自他们的反扑就到来了。
只见鬼手周身黑雾环绕,直接就将这整个静室给完全笼罩在其中,黑雾及其的浓郁,就连地面上的那些阵法纹路都没有办法再看清,这个黑雾可以说是鬼手除了那一双鬼手之外的最强的手段了,因为在这里面,就算是精神力都没有太大的作用。
鬼手的这些黑雾是他的招牌手段之一,是由无数的冤魂死后凝聚而成的,由于这其中的怨念实在是太重,精神力根本就没有办法穿透这些黑雾,甚至在那些冤魂的加持之下,那些被释放出来的精神力还会被那些冤魂直接吞噬。
用来加强自身,哪怕是封号斗罗对上了都会觉得十分的棘手,毕竟在这黑雾之中,敌人就像是屋头的苍蝇,不只是失去了眼睛,还有感知,对于高手来说,感知的重要性甚至还要超过眼睛。
所以在黑雾之中的鬼手才是他的最强状态,因为他在这其中并不会有任何的影响,甚至还会有所加成,可以说这个黑雾已经算是他的一个领域技能了,毕竟这黑雾能够削弱敌人,还能够加成自身,那不就是一个简化版的领域吗。
鬼手可以说是已经将自己压箱底的能力都已经释放出来了,毕竟他和影刺都明白,现在他们和许恙可以说就是一个你死我活的状态,要是再不拿出他们的压箱底本事,恐怕他们今天恐怕会彻彻底底的被留在这里了。
而此时在阵法之中的影刺,他没有办法直接出手,毕竟现在他正在和那个参与的灵魂对战呢,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办法能够离开阵法,不过他还是有自己的额办法能够帮上鬼手。
只见他从自己的身躯之中分离出来一团黑气,直接向着静室的四周的墙壁之中射了过去,很显然他是准备引动属于这间静室之中的机关了,现在的他能够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毕竟现在可以说是已经到了关键时期,要是被这灵魂跑了,那可以说是彻底的功亏一篑。
不过他现在也是脑子没有转过来,他就没想过要是他死了,恐怕这个东西再怎么强大,都不是属于他的了呀,可是这是一瞬间的事情,他并没有想那么多,可能在他的心中还有自己能够逃脱升天的可能性吧,毕竟他可是敏攻系魂师,许恙可不一定能够追上他。
只见在他的魂力催动之下,四周的石壁出现了些许变化,在那原本光滑无比的石壁之上出现了一个个小孔,其中是闪烁着寒光的一根根箭矢,甚至在前头之上还有些些些许许的黑光,很显然那并不是什么简单的箭矢。
毕竟就算是你的机关再怎么厉害,那都不可能对一些强大的魂师造成伤害,或者说就算是有所伤害,都没有办法让其致死。
但是加了料的箭矢就不一样了,特别是毒药十分强劲的箭矢,只要能够是对手挂彩,那么那些毒就能够将敌人直接放翻,就算没有办法直接将其弄死,那至少也能够减少他的战力,到时候在两名魂斗罗的手中那还不是翻不起什么风浪来。
只不过这一切对许恙都没有任何的作用,虽然现在的他没有办法感知外界,可是他并不是没有办法释放魂技,只见一道金黄色的屏障直接就出现在了他的面前,正是地心护盾,在这样的地底,岩元素浓郁的地方,这地心护盾简直就是一个永动机。
更何况对手是两名魂斗罗,就算是他们将自己的魂力全部用来自爆,恐怕都没有办法将这地心护盾给炸开。
所以再释放出地心护盾的许恙根本就不害怕他们做什么,原本他还担心他两乘机跑了,不过有以石为目在,许恙还是能够简单的知晓他们的情况,至少他们有没有逃跑还是能够知道的。
周围的机关和跪受的攻击都落到了地心护盾之上,结果可想而知,根本就没有人的作用,甚至周围的机关还被许恙给破了。
第127章 物归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