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铺头?不说他刚抬了一房小妾进门吗?”
陆文且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不解道:“新婚燕尔的,咋还跟他一个大男人搅和在一起,也不嫌恶心……”
“呸!”
狗顺颇为不雅地吐了一口浓痰,不屑道:“他呀,你又不是不知道,男女通吃的。”
“要说那兔儿爷也是个傻叉,老头子还没入土,就当起了败家子,说到底啊,争宠呗。”
原本他还想再说两句,待看到走在兄弟身侧的兄弟媳妇儿,又忍住了。
这种话说出来,都怕污了兄弟媳妇儿的耳朵。
方雨桐却对这话入了心,刚抬了小妾,又是捕头,看来那姓王的捕头,九成九是杨家攀上的那个贵人了。
没想到,那人还是个男女通吃的主。
差点成了她大嫂的杨映红,现如今也不知道后悔了没?
狗顺话音一转,又和陆文且聊起了其他兄弟,有个叫宁子的,刚娶了个媳妇,还凶巴巴的。
前两天见到他,耳朵又红又肿,说是被他家那恶媳妇儿给揪的,脸上还几道血淋淋的钉耙印子,说是被那恶媳妇儿用指甲给挠的……
一边说,他一边摇头,直说打死他也不成亲,这辈子就这么一个人过……
陆文且听后,扭头看看自家媳妇儿,长得好,对他更好,带出去有面儿,还特爱体贴人,婆媳妯娌之间,也不用他从中费心周旋,连侄子侄女都对她喜爱到不行,说吃就吃,说玩就玩从不做作……
诶,他命咋就这么好?
这么好的媳妇儿,咋就偏偏落他手里了呢?
当然是大姨姐那损人不利己的,没想到误打误撞,倒成全了他。
不过,最关键的,还是媳妇儿慧眼识英雄,看准了他,说嫁就嫁过来了,刚分家的时候,哪怕家徒四壁,也一心一意地跟他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