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抄袭

纽约2006 能波涛 1666 字 15天前

“Logic的单曲不是通过了版权局的认可吗?我们为什么还要纠结这个问题。”

律师杰米开口解释道:“《Viva La Vida》这首歌虽然通过了ASCAP版权局的比对认可,版权也已经申请下来了。但版权界定本身就很模糊,音乐抄袭方面也没有一个标准的公式套用。所以歌曲与音乐库内的文件对比,只要没有大段大段相似的地方,就会通过版权申请。这种小段相似的情况一般都不会管,所以就要由法院裁决。”

罗辑疑惑的说到:“这个乔·塞奇尼是要干什么,他如果想要钱,为什么不私下联系我,非要捅到媒体,还直接上诉,一点余地都不留?”

大家面面相觑都不说话,身为少数族裔的杰夫·巴斯克开口:“可能他比较讨厌你吧,他是白人,而你是少数族裔。否则一般情况下都会私下商量,如果协商不通,才会捅到媒体然后上诉的。”

种族歧视,这种话题杰米和伊诺两个白人都不方便开口,只能沉默。

经纪人布劳恩说道:“无论是种族歧视,或者是背后有人指使。他肯定对你充满了恶意,现在闹开了,和解不太可能,只能打官司了。”

这是罗辑穿越过来第一次遇到这样直白的恶意。

律师杰米拿出个人数字助理搜了一下说道:“打官司你不用怕。”

“为什么?”

“你的这种情况是有判例的,法庭也给出了相应的解释。一个纯八度十三个音,音乐是由这些连续敲击的钢琴黑白键半音而产生的音调组合。任何作曲家创作歌曲,都会使用以上半音的排列组合。出于流行音乐推广的考虑,作曲家会在创作排列组合时考虑到大众的接受度、普通人的演唱能力以及普通人的演奏技巧,因此会有相应的排列组合局限。”

“因为流行歌曲旋律的排列组合的选择是有局限性的,因此避免不了很多歌曲部分存在类似。被告如果对原告的作品实质部分进行了实质性复制使用,那么才可以认定被告对原告作品构成侵权。但是并没有扩大到保护在一首全长四百多个小节的音乐作品中,不允许他人编写存在几个小节相似的音乐。”

音乐人伊诺从乐理角度解释:“流行音乐的本质之一,就是用有限的和弦写出无限的歌曲,相同的和弦写出不同的歌曲。这是因为大多数听众只对有限的和弦产生共鸣,这是写在我们基因中的规则。排列组合就那些。”

听完这些,罗辑定调:“杰米,你尽快去组建团队准备应诉,伊诺你出去继续制作歌曲吧,”

罗辑支走两个白人,现在就剩三个少数族裔,犹太人布劳恩,印度裔杰夫·巴斯克,以及华裔罗辑。三个人小声商议。

经纪人布劳恩开口说道:“Logic,法律应诉方面我们不用担心。”

“嗯。”

“但是媒体这方面是个问题。”

杰夫巴斯克开口:“Logic给媒体的印象很不错,他是米国梦的代表,媒体对他一直很好。”

布劳恩却开口到:“我知道,但媒体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Logic的血统就是他们眼中的问题,他们肯定会大肆炒作抄袭这个话题的,Logic将要面对一场严重的媒体公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