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6章 不得不留一手

律师本色 雪映红梅 1205 字 15天前

这种模式也就注定了律师之间的合作不可能紧密无间,随时都有分崩离析的可能。

而万可法提出给方轶三个律师名额,让他在团队内组建小组,那是要以方轶为主的小组,是紧密式的小组。

这个小组成员的工资要由方轶自己承担,而小组的创收也会全部归方轶,而方轶则可以利用二级合伙人的优势给小组输血。

当然万可法不可能大撒把,什么都不管,毕竟这个小组也是他团队内的小组,就像法务部和谈判组一样,都是单独的,该有的支持一定会有。只不过把控度要低一些,不过他只要能拉住方轶,就不怕这个小组翅膀硬了,飞走。

万可法支持方轶这么搞,那么他能得到好处吗?答案是肯定的。

第一,方轶在他的团队内,方轶的知名度有利于提升整个团队的知名度,这是隐形的好处;第二,方轶可以利用自己的关系给团队引来其他业务,虽然目前这一点可以忽略不计,但是万一哪天方轶起飞了,到时候谁借谁的光还不一定呢,所以说“人老奸,马老滑”,在本地律师圈叱咤风云了大半辈子的胖老头,相信自己的眼光不会差;第三,万可法可以从方轶的小组创收中拿到五个点的提成,细水长流,日后说不定收入会非常客观。

其实支持方轶组建团队内的小组,对于万可法来说也是一种尝试,如果能成功,他准备把马义也单独拎出来,让他仿效方轶成立单独核算的小组。

但是马义晋升二级合伙人的可能性比较低,因为二级合伙人背后都有一级合伙人的影子,讲究的是平衡。虽然万可法是主任,但是一级合伙人一共有五个,是不可能让胖老头把所有的好处都占了的。

不过马义也有自己的优势,外面他有几个合作方,虽然不是特别稳定,但每年都能为他贡献不少创收。另外,万可法也会把相关业务拨给他,支持他几年,只要马义能自己造血了,万可法就轻松了。

只要有了两个成功的小组摆在那,其他律师肯定会心动,毕竟人都有争强好胜之心,团队内的律师再想自立门户,万可法就可以提条件了。如此一来团队内部就盘活。

剩下一帮如老黄之类贪图安逸的老家伙,留下来可以支撑和配合法顾部门的业务及团队日常业务,到时候万可法可就啥都不怕了,没事喝喝茶,吹吹水,不要太潇洒。

其实万可法这么做也是迫不得已,万华联合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大型律所有它自己的问题,而且一些矛盾也逐渐显露出来,作为创始合伙人,万可法不得不留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