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0章 拐卖案

律师本色 雪映红梅 1136 字 15天前

当佟忠来说要将田佳凤送回老家时,后者却出人意料的拒绝了,并向佟忠来提出将自己转卖给其他人。

原来,跟她一同出来找工作的曹万英被拐卖后,田佳凤怕一个人回家无法跟曹万英的家人交代,不敢回家。但是如果佟忠把她送回到罗思军家,她肯定又少不了要挨顿毒打,因此,她才要求佟忠来将她再转卖给其他人。

几日后,佟忠来以人民币一千六百元的价格,将田佳凤转卖给了隔壁村的一个四十多岁的光棍为妻。

后来案发,田佳凤和曹万英被解救出来。公诉机关以拐卖妇女罪将佟忠来起诉至中院。佟忠来的老婆觉得自家男人冤,来咱们律所进行了委托。”杜庸说完看向方轶。

“嗯,你怎么看?”方轶听完后,问道。

“我查了下资料。

从本案案情看,被告人佟忠来的行为事实上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他收买了被拐卖的妇女田佳凤;第二部分,他收买被拐卖妇女后,又出卖了买来的被拐卖的妇女。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五款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又出卖的,应以拐卖妇女罪一罪论处,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换句话说,本案被告人佟忠来收买被拐卖妇女的行为,应当为其再出卖自己收买的被拐卖妇女的行为所吸收。所以,我认为,对本案被告人佟忠来应以拐卖妇女罪定罪处罚。

但是本案又有一定的特殊性,被告人佟忠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田佳凤之后,曾经表示愿意将她送回家,而且被解救后田佳凤也证实被告人确实说过这样的话,也确实是真的想把她送回家。

只是后来田佳凤自己不同意,被告人才应田佳凤的要求将其转卖给了其他人。我觉得,这里面涉及到被害人承诺或要求的行为,也就是说被告人转卖被害人的行为,是基于被害人田佳凤自愿的损害行为。

我现在有点吃不准,被害人的自愿损害行为是否可以像紧急避险、正当防卫那样,排除社会危害性,成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理由?”杜庸眼神中有些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