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薇茵每天就只干活,其他的事,不咋管。
她在她面前说一下林云初,她的话永远都是,“云初才来公社,对这里不熟,到处看看没什么问题。”
“她城里长大的,以前都没干过活,没理由回自己家就要干活。”
罗菲菲气,只能找谷秋红抱怨。
“小姑子回来后,家里每天都有肉吃,这还不好?能每天带肉和干货回来,已经非常大方了。你若看不上,你买比她更多的回来。”
谷秋红回她道。
罗菲菲一愣,然后瞪她一眼,道,“谷秋红,你这算盘珠子都蹦我脸上了。小姑子买肉,我也买肉回来,你啥都不出,还能天天吃肉!你想的可真美!”
“谷秋红,你就是个叛徒!林云初让你做几件衣服,你就成为她的狗腿子!之前你明明说,不管如何,都和我一条战线的。”
谷秋红将自己正在晾晒的衣服往晾衣绳上一甩,道,“大嫂,你这话说得就不好听了。论狗腿子,你才是狗腿子中的极品!可可小姑子,让你干啥就你就干啥。”
“你嫉妒可可对我好!”
“呵呵,我嫉妒你什么?可可小姑子这么好,她天天卖肉回家里吃吗?她这么好,怎么给你的布料会是云初扔家里不要的边角料?”
这话好似一把刀一样插罗菲菲心坎里,她怒瞪谷秋红,气急败坏的道,“谷秋红,你会后悔的!你这么看不上可可,可可现在可是城里人!她以后发达了,我绝对不会让她搭理你!”
谷秋红冷笑一声,“谁稀罕似的。”
和林云初接触一段时间后,她发现林可可全是虚情假意。
越市林家夫妻来燕围口认亲后,给了她不少钱,但她一分没花家里。
再次回来的时候,送他们的礼物就一些破布料。
话说得挺好听的,但就只长了一张嘴。
还不如林云初,林云初不说什么好听的话,但她一是一,二是二,让她干活,她就给钱,一点都不含糊。
罗菲菲更气了。
当即去了公社,给林可可打电话告状。
电话一拨出去,她就有些后悔了。
林可可现在应该已经和司哲彦结婚,住在司家。
可她拨出去的电话却是她留给她林家的号码。
她正准备挂掉电话的时候,对面传来了林可可熟悉的声音,“喂,哪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