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铃铃.....’
躺在歌舞厅的沙发上,双手枕在脑后,我思考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
这时,我放在肚子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因为震动,它从我的身上滑了下去,掉在了地上。
捡起手机,给我打来电话的人是眼镜。
“怎么了?”
眼镜给我打电话,就意味着歌舞厅有事发生。
难道和尚这么快就对我的歌舞厅动手了?
“大哥,歌舞厅来了一伙警员找你,现在客人都被他们驱散了。”
眼镜阴沉的声音在我耳边的电话中响起。
“由所带的队?”我问。
“不是,是姓李的那个。”眼镜回答道。
“把电话给他。”我说。
他们过来,一定是和尚的吩咐。
“李总,来一趟歌舞厅,我们在这里等你。”
李副所长接起电话,那种命令式的口吻,让我十分不爽。
“没空,有事电话说。”我冷冰冰地回答道。
“我们现在怀疑你跟一起恶意伤人案有关,过来配合一下调查。”他说。
“配合不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就是和尚养的一条狗,告诉你主子,胖熊的事儿跟我没关系。
但如果他非要把这件事牵扯到我身上,那就打!”
我毫不客气地回怼,他这种货色我也不放在眼里。
我是想借他的口,给和尚传递一个消息,那就是这件事与我无关。
他没有证据说这件事是我做的。
所以,这件事的主动权在和尚,他想找我麻烦,胖熊被剁就是一个借口,无论是不是我做的,都能按在我身上。
如果他不想跟我彻底闹得鱼死网破,他也有退回的余地。
现在就要看和尚是什么样的想法。
“李喜东,注意你的言辞!”
李副所长听到我带有侮辱性的言辞,愤怒地呵斥一声:“不配合调查是吧?那你的歌舞厅也别想营业了。”
他这是在公然的徇私枉法。
没办法,这就是现状,这就是社会。
想要关停我的歌舞厅,随便找一个理由就可以,他就是随便在我的歌舞厅里扔一包违禁品,在以搜查的名义把东西找到,就可以给我的歌舞厅贴上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