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很简单——仅拿着节目组给的生存包,在丛林里生存三天三夜,并且找到节目组在丛林里的终点屋,最先到达终点屋的嘉宾获胜。
节目组给每个人的生存包也很简陋。
一个睡袋、一个水壶、一把刀、两块火石。
一点食物都没有。
刀也只是一般的小刀,不是多功能刀。
不过这种丛林里有很多水果,即使三天不吃肉,也不是不能支撑下去。
况且节目组还允许嘉宾额外带一样生存用品。
林鹿归选的是调味料。
林晨阳恍恍惚惚的时候拿了一根鱼叉。
林鹿归确认好任务,开始观察四周地形。
手里的刀颠了又颠,看准一个方向用力掷出去。
就听到“叽——”的一声,远处倒下来一只大白兔子。
连自怨自艾的林晨阳都回过神了,他看一眼满地鲜血没了气息的兔子,满脸复杂:“你……”
林鹿归将兔子捡回来递给他:“你负责剥皮。”
林晨阳犹犹豫豫不肯接:“我、我不会……”
他一个大少爷贵公子,什么时候做过这种事。
林鹿归带了一点嫌弃的看向他:“生火会吗?”
之前才信誓旦旦要罩着林鹿归,结果现在被直接嫌弃,林晨阳脸上有点热:“生火会。”
结果,等林鹿归料理完兔子,洗的干干净净带回来的时候,林晨阳还在和手里的火石做斗争。
林鹿归一脸沉默。
林晨阳看到了,他恼羞成怒,把东西一丢:“你一个女孩子,你怎么会这些。”
林鹿归只能低头把火石捡起来把火生好,然后把兔子架上去烤起来。
林晨阳气的站起来,想要出去走走,看看能不能捡到什么吃的。
想努力派的上一些用处。
结果出去就碰到影帝和他的儿子。
看他们还在找果子吃。
那果子吃下去,影帝脸都酸了。
林晨阳又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