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反的,她内心对林彦的评价,和之前一部、二部、三部经理在会议上的评价基本上没啥差别。
以林彦那一首歌的表现来看。
林彦有潜力。
但上限并不见得有多高。
能让祁薇妥协的,只是因为黄闻佑黄大爹!
只要林彦答应,黄大爹万一给林彦写歌,林彦必须以音乐九部歌手的身份发布,其版权和运营权全部在朗星,就够了!
至于林彦自己写的歌、或者林彦创作的其他东西,祁薇也并不是特别感兴趣。
只是在合同上附加了一条:如果林彦要出售自己作品的版权,朗星娱乐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因为没谈拢,导致林彦把自己的作品卖到了其他公司,则林彦售卖的价格,不得低于朗星的出价。
所以林彦最终签字的这份合约,虽然名义上依旧是练习生合约,但实际上,只不过就是一个半签的歌手约而已。
也就是说,林彦要发自己唱的歌,就只能在朗星发,并且遵循合约上的一切条款。
但林彦要干别的,朗星无权干预。
甚至写歌给别人唱,只要不是其他娱乐公司的歌手,和朗星形成竞争关系,朗星也不管。
当然,自由度如此高的合约也就导致了,林彦没法拿到公司每年保底给他五首歌的约定。
对此林彦并不在意。
我林彦想唱歌,还用跟你们要?
底薪八千,不用打卡,足够了!
至于只能签练习生合约,这是谁都没法改变的情况。
因为梁洲对歌手和演员的评级,在官方的最高部门那里都有明确的评判标准。
你是几线就是几线,大家谁也蒙不了谁。
不像是地球,二线可以吹成一线,一线甚至能被炒作媒体和粉丝吹成什么天王、天后。反正都没有明确标准,谁声音大就听谁的。
而在蓝星,每一个在籍艺人,大家都能够实时在官方网站那里查到他/她当前属于几线。
林彦现在远远没有到达三线标准,也就没法签三线以上的艺人约。
“那么,现在恭喜你,成为朗星大家庭的一员!”
签了合同之后,祁薇站起身,对林彦伸出了手。
“还望祁总日后多多指教。”
林彦伸手和对方握了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