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当前的合同来说,林彦词曲唱全都自己搞定,也只能拿20%。
六百万的20%折算下来,就是一百二十万。
不过这只是影视使用权,一次性结清的。
后面还有和朗星合作的各大音乐平台的销售分成。
平台上的歌曲销售单价,也都有统一标准,即每个账号有五次免费试听机会,试听之后如果想要下载,则需要支付一元钱,获取永久下载权。
也就是说,平台上一首歌的单价是一元。
这一元中,平台要先拿掉50%,剩下的50%再由公司和林彦分。
五毛钱的20%,那就是1毛钱。
简而言之,就是每有一个人在某一平台上购买了这首歌,林彦就会获得一毛钱。
几大平台的购买人次总和达到一千万,林彦就会得到一百万。
如果这首歌很火的话,几千万的下载量不成问题。
后面还会有商演、翻唱等版权收入,也会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所以算下来,虽然林彦一次性拿不到全额的六百万。
但如果歌火,后续的销售分成和版权收入加起来,未必就会低于六百万。
可以安排!
看了一下征集的最后期限,11月15日。
今天是11月8日。
似乎也还来得及。
一念至此,林彦直接转身,敲开了祁薇的办公室大门。
“怎么又回来了?有事?”
看到进来的是林彦,祁薇有些诧异。
“这个单子我接了!”
林彦直接将合同草案拍在祁薇的桌子上。
祁薇的目光落在合同上,微微皱眉。
“林彦,我现在没心情跟你开玩笑。”
林彦双手撑住桌沿,隔着宽大的老板桌凝视着祁薇。
“薇姐,我也没有开玩笑。”
两人对视了几秒钟。
祁薇扬起右手,对林彦摆了摆。
有气无力道:
“合同你拿回去,里面有甲方的要求。”
“明天你给我交一首小样上来。”
“我这关过不了就别提了。”
“好!”林彦一颔首,拿着合同转身离开。
办公室的门重新关闭。
祁薇长叹一声,忍不住用手扶住了额头。
本来这个季度的业绩压力就大,刚才的例会上,她甚至被总监高铭点了名。
这好不容易有个单子可以撑一下,结果又是好几个部门在竞争。
而且甲方的要求还极高,前两次送过去的作品都被打了回来。
为了冲击业绩指标,祁薇不得不提高了词曲分成,向公司词曲部的一名顶级词曲人约了歌。
没想到最后关头,竟然被一部抢了过去。
而且她还没有任何办法。
因为公司有明确规定,除了黄闻佑这种超级词曲人之外,其他所有词曲部的作品,歌王歌后都有优先挑选的权利。
就算是你提前预约的也没用!
这也是一、二、三、四部为什么实力会比其他七部高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