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这婚,我不想离

棚户区里。

家家户户挨得比较近,老板娘这一嗓门儿,不光叫醒了沈烈,还把周围的几户邻居也给叫醒了。

有人开窗骂骂咧咧,有的躺在被窝里骂。

老板娘理直气壮,掐着腰冲那些叫嚷的邻居道:“有本事,你们别让政府把电话打到我家!”

沈烈打开大门,劝大家都消消气,然后跟着老板娘来到超市,接听了辖区派出所打来的电话。

没别的大事。

昨天他把手机故意忘在出租车上,后上车的乘客和司机大哥都拾金不昧,主动上交给派出所。

经过核实,确定了沈烈的身份,然后将手机转到棚户区归属的辖区派出所。

沈烈对着话筒说了两声谢,挂断电话后,就准备去辖区派出所取手机,但小超市老板娘那一百六十多斤的大体格子,故意挡在门口,也不说话,抬头望天磕着五香瓜子。

沈烈秒懂。

买了两袋洗衣液,老板娘立刻让路,还满脸嬉笑的说,要给沈烈介绍她三姑家的黄花闺女。

辖区派出所不远。

沈烈步行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路上买了包水果,放在警员的办公桌上,拿着手机就出来了。

警员告诉他,昨天有个号码一直给他打电话,接通后对方声称叫程丽霞。

沈烈翻了翻通话记录,程丽霞换不同的号码,一共打了十七个电话,发了三十二条短信。

他一个字没看,直接一键删除。

一次不忠,终生不用。

就好比装过翔的碗,哪怕刷得再干净,也不可能再用它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