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激动的“经销商”

“骨木族长,既然我们约定互相帮助,那我就直说了,”熊洪拿出几根木片,是准备用来制作书简的材料,将木片摆在地上,“你看,原来你们部落两个族人,换我们两口陶锅或者五份食盐,现在我想了一下,要表现出我们的善意,所以现在……”

“一名族人换一口陶锅外加两份食盐,怎么样?如果单纯换食盐,可以用五份换你一名族人。”

主动降低“售价”,倒不是说熊洪真的“感动”,愿意减轻骨部落的压力。实际上,这个兑换的价格,是他跟熊皮等人,甚至是熊巫等人很早之前就商议后的结果。

这个时代部落间相距的太远了,各种交流都非常不方便,注定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各个部落基本上以自给自足的方式来进行生存。

如果以熊洪学习到的历史发展顺序来看,如果不是他穿越到这个时代,从原始社会进化到奴隶社会,中间至少还要经历上十万年的时间。

原始社会的生产力十分低下,劳动工具非常简陋。除去熊部落这个特殊的不说,在其他部落,人们主要依靠打猎、捕鱼和采集野生植物维持生活,使用粗笨的未加磨制或稍加磨制的石器。

由于原始社会生产工具过于简陋,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极其贫乏,生产力水平很低,生产成果除了维持人们生存的最低需要外,几乎没有剩余。这也是这些部落迟迟得不到发展壮大的原因,没有积累,没有剩余,那应对风险的能力就很弱,任意一场天灾就可能导致族灭。

现在各个部落都是属于生产资料公有制,就是在生产力极其落后的条件下,人们集体劳动的必然结果,只有抱团才能活下去。

哪怕是在熊部落,生产工具、房屋、牲畜、森林、河流、土地等等,都是公社的公共财产。个人仅有一些生活用品,和少量随身携带的生产工具或自卫防身的武器,这种少量的个人财产与后来出现的私有财产有着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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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如闪亮的石头、兽牙、藤蔓以及小木棍等,不是很有价值的东西,部落里也不会去占有,归各个族人自己拥有。可除了这些,一切都是部落的,武器、猎物、采集的收获……甚至族人自己,都是部落的一分子。

熊洪知道,要想隔这么远来占据一个或者多个部落,光维持这种占领就得花上极大的代价,而且产出和付出完全不成正比。既然现在不可能像后世一样,看到一个部落就吸纳、征服一个部落,那就只能换一种思路,在相距较远的部落群中间,扶持其中的一个部落作为“代理人”,或者说是熊部落各种粗加工产品的“经销商”,用来代替熊部落直接进行干预,这样所花的成本更小,而且能够获得的人口、资源不见得比直接占领要少。

而眼前的骨部落,就恰好符合这个条件。

骨部落位于这条河流的中下游,与两岸的各个部落都有所往来,互相之间关系也算可以;而且骨部落认识到食盐、陶器等熊部落产品的作用和“威力”,更乐意接受这样的交换方式;还有就是,熊部落不用出面,能够保持对外的神秘感,尽量减少这些部落可能对熊部落的敌视情绪。

更何况,熊洪本来的目标就不是为了征服——征服这些原始人有什么意义?难道像非洲的一些酋长一样,随便拉几个部落就成立一个国家?

熊洪没有当“国王”的兴趣,他所追求的很简单,当熊部落发展起来之后,让他天天过着“田园富家翁”钓鱼骑马、打猎喂狗的生活就行。在有更大的能力之后,他是不介意让部落遵循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规律,变成部落联盟或者奴隶制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