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斯韦恩就是这样,无数次打击罪犯的计划,无数次的成功,让他逐渐变得固执己见。
因此这次的判断失误,就有些打击了他的自信心。
不过阿尔弗雷德却觉得这是一件好事,这一次的判断失误,也许能让布鲁斯韦恩有一些好的改变。
所以阿尔弗雷德斟酌了一下语言,这才开口道:“虽然才只有四天,但天宫之名已经深入人心,那些小毛贼这时候生怕被天宫盯上,哪还敢闹事。”
其实阿尔弗雷德对这件事,看的比布鲁斯韦恩还要明白的多。
很多罪犯不怕警方,也不怕蝙蝠侠。
毕竟就算被警察逮住了,无非就是进监狱罢了。
监狱里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
运气好,没准还能学到一些实用的手艺,学成归来出狱后,还可以再次大显身手。
被蝙蝠侠逮到的后果严重一些,但蝙蝠侠无非就是下手狠了一点罢了。
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相比于警方,他们更希望被蝙蝠侠逮住。
要知道警察在面对罪犯的时候,可是会施展弹夹清空术的。
一不小心被子弹打死了多冤枉啊?
所以很多罪犯,宁可被蝙蝠侠逮住。
至少蝙蝠侠下手虽重,却不会致命。
不过天宫有所不同,这帮人是真的狠,杀人比杀鸡都痛快。
一个普普通通的抢劫,比如拿着一把小匕首,威逼路人把他身上的钱都交出来这个行为。
要是被蝙蝠侠发现了,无非就是挨上一脚,最多断几根肋骨而已。
甚至蝙蝠侠还得收敛一些,免得一不小心给他们踹死了。
但要是落到天宫手里呢?
没有第二条出路,只有死。
还是那种死前抱着自己犯罪记录的死法,太过分了。
就算有圣母婊为他们伸冤,也只能说一句罪不至死,而不是冤枉。
最关键的是,天宫的效率还快的雅痞。
仅仅一个晚上啊,哥谭市半数的黑恶势力就被一扫而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