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上来一看,发出了认尸公告,很多人前来认尸,经过辨认,有人说:“这是季旭的妹夫孙武岱。”
当时的县令就找到了季旭。
季旭一口咬定是县里衙役齐天攀和死者的妻子有染,为了长期做夫妻,就杀了孙武岱,将他绑了大青石,丢弃在南河里。
前县令就将衙役齐天攀抓住,派出捕快将季旭抓捕归案。然后刑讯逼供,齐天攀承认,是他和孙武岱的妻子孙季氏有奸情,为了长期厮守,就杀死了孙武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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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县令判处对齐天攀死刑,准备斩首,对孙季氏施行剐刑,就是千刀万剐的意思。
这个案子报到了大理寺,经过大理寺复审,发现证据不足,只有口供,证人证言,没有其他证据,例如作案工具,还有作案动机,作案手段,以及作案后审理的合法性的证据,都没有体现,也就是说,大理寺看出来,在审讯的时候,没有证据证明是合法审讯,没有证据证明不存在刑讯逼供的行为。如果无法证明一审的合法性,那么这个案子就存在疑点,不能立马准许执行死刑。要知道,人死不能复生,如果处死之后发现案子判决错误,那么人无法活过来,也就无法体现法律的权威性了。
思前想后,大理寺出于认真负责的态度,否决了谷城县的判决,责令其继续补充侦查,重新作出判决。
经过多方会审,结果查出来季旭就是帮凶。死者孙武岱的死,和季旭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也就是说,如果凶手是齐天攀,那么季旭就是帮凶。死者孙武岱的妻子也是主谋。
这就复杂了。
难怪经过复审还是不能断案。
前县令经过屡次三番地审案,打算判处三人有罪。季旭是帮凶,处绞刑。齐天攀是主谋,判处斩首。孙季氏判处凌迟。也就是千刀万剐。
齐天攀和孙季氏不服,屡屡上诉,不断伸冤,结果翻来覆去弄了十来年,就是无法定案。
这次案子到了巡抚王大人手里,就借着这个机会让唐律为难,看看为了的道行,到底有多厉害!
唐律看了案卷,清楚了这里面的关系,看来人心险恶,在这里都体现出来。
唐律看完案卷,发现了疑点。
如果孙武岱和他妻子关系不好,没有感情,孙季氏移情别恋,也说不定,问题是,孙季氏为孙武岱生了六个孩子,如果感情不好,也就不会生这么多孩子,再说,这么多孩子,也不会去想别的,也没那么多精力去谈恋爱。这个本来就有问题。
一般有了孩子的女人,就是一心扑在家里了,哪有心情搞婚外恋?
要说孙季氏谋杀亲夫,这个可能性很小。
孙武岱对自己的妻子很好,孙季氏也很爱孙武岱,对孙武岱十分忠诚,不像是一个给丈夫戴绿帽子的人。再说,据调查,孙季氏娘家也循规蹈矩,从来没有作奸犯科之人,没有犯罪违法记录,都是老实本分的人,治家严谨,家风非常好。也不会培养一个好色淫荡之人。
再说齐天攀,也有家室,而且夫妻恩爱。
齐天攀作为衙役,克己奉公,工作认真负责,对同僚很友好,对上司下属都非常尊重,也从未有过男女苟且龌龊之事,连花边新闻也没有,齐天攀在谷城县也算有头有脸的人物,老百姓都非常敬佩他,他们齐家在谷城县有十几代人,都是非常正派的,家风严谨,也从未有过好赌好色之子孙,这里面肯定有问题。
再看看原来的结案报告中提到的“奸情”,描述苍白无力,没有有力的证据证实,不知道所谓的“奸情”从何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