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之语觉得自己的大脑齿轮要冒出火星子来,“他们的人今晚应该还没走远,明天一早,想办法进京。”
之前是太过谨慎了,连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个道理都忘了。
合衣歇下,辗转反侧,终于捱到天明。
第二天一早,巧秀想进去叫醒伍先生,让他一起走。
一进院子,发现伍先生还是像昨晚一样,躺在摇椅上,合着眼睛,手垂落下来。
巧秀心里有了不好的预感,颤巍巍地把手伸过去,心头猛然一跳。
“大姑娘,伍先生、伍先生他走了!”
出乎意料的,桌子上还有一封信。
谁留的?
林之语拆开漆封,上面字迹潦草,有几个字还叠在了一起。
信纸也不同,每隔约莫一个字的位置,都有一个轻微的突起。
毫无疑问,这是伍先生留下的信。
巧秀红了眼眶。
这段时间,就数她和伍先生关系最好。
伍先生行动不便,都是巧秀主动过来,说话解闷。
“我回来的第一晚,伍先生就让我想办法给他做一个这样的信纸,竟没想到……”
她说不下去了。
眼前仿佛浮起一片虚空,漆黑的屋子里,伍先生独坐在桌前,一点一点地摩挲着信纸,一点一点地用炭笔写下人世间最后的呓语。
“天道无常,不可强求。”
伍思落下了第一句话,悠悠叹出一口气。
人要死的时候,是能提前预知的。
在钦天监任职的那些日子,和郑婉互表心意的那些日子,仿佛就像是昨天。
她说:“监正身上的味道,让人闻之不忘,带着苦菊的香气,阳光的暖意,还有一丝清甜。”
伍思觉得荒谬。
“哪里有这样的味道?瞎形容。”
话虽如此,还是不知觉闻了一下自己的袖子。
后来独自一人奔赴秦国,主动让郑婉砍下了自己的头颅。
他死,她活。
在伍思的眼里,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当他的神思再度清醒,一摸眼眶,空落落的。
没了眼睛,他也无法分辨自己到底是死是活。
或者,自己真的还是自己吗?
老天爷让他瞎了眼,却让他多了可以勘破天机的本事。
他知道会有一个人,继承郑婉苦心经营的一切,也知道这个人,命格不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