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日常篇:弗里达·丹青的画展

一朵寄给未来的玫瑰。

——这是第十缪斯学院绘画社社长弗里达·丹青今天的个人画展之名

颜料是上佳的,画作是超现实主义的,展厅是花重金组的,展宣是全平台的。

观众是一个没有的。

“果然,继现代诗以后,现代画也没什么人看了,啧啧。”

孤单地坐在寂寥的洁白展厅的丹青咬着拇指想到,拿出手机查看现在热度最高的美术话题是什么。

是叛教行为研究社的《五等分的万叶集》。

讲述形似天童凯伊的主角,和红粉黄蓝黑五色头发少女们贴贴的叛教漫画。

“果然这城市毁了算了!”

看到自己费尽心血、注足灵感的心血力作,比不过友社的后宫漫画,丹青抓狂道。

在文坛或影坛,出个作品,起码还能得到同僚的商业互吹。在丹青的绘画社,大伙最不想看见的就是同行新画的神迹。

“必须要去曝光度高的地方展览才行……普罗旺斯哪个地方,每天都稳定地有来自各校的学生出入,又不容易发生枪战……”

她想到了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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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想在我的咖啡厅开画展?”

在隔天瓦尔基里的咖啡厅里,凯伊摸着脑袋,看着面前深鞠一躬、看上去像是道人形彩虹的女生。

失礼地说,她的光环确实像是个阳光射歪的彩虹。

大多数人光环色调是单一的,按照圣阿加莎光环占卜社的说法,光环的颜色和人的性格有关。

譬如。蓝色光环的人稳重安宁,红色光环的人勇敢热情。

五颜六色的光环,应该是神经病。

什亭之匣显示出她的情报

【弗里达·丹青。第十缪斯艺术学院,绘画社,二年级,Lv.54】

【在决定社长职位归属的绘画比赛中,评委组给出了“超写实主义”的命题。丹青直接提交了一张照相机相片,评委组研究半天,都看不出它是画的。于是她赢得了比赛。】

凯伊表面上抬头低吟思考着。其实脑子里在向爱丽丝吐槽。

【“靠相片都能赢写实主义比赛。那我在画布上尿一泡是不是能参加抽象画比赛了?”】

【“感觉凯伊真能干出这种事呢。为了你不被愤怒的缪斯夜里索命,还是别这么干吧。”】

其实早就有人像凯伊这么干了。

“我听说,万叶集音乐学院的学生前一阵就占用过天童同学的咖啡厅吧?那么能不能……”丹青继续请求道。

“不,万叶集算是校级委托,委托的也是作为治安官的我。丹青同学你这只能算向我的个人请求……”

为什么不能网开一面呢?难道自己诚意不够吗?想起来《五等分的万叶集》里的夸张情节。凯伊这是在向自己暗示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