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不在场的证据而已,这并不能够证明,案件就是他做的。
毕竟真的要查起来,在场的所有人,可能也有很多人,会拿不出来案发时间的不在场证据。
所以这一点,只是加深怀疑而已,并不能够作为直接证据。
接下来的公诉方质证环节,才是重头戏呢。
苗志舜跟阿祖,既准备了物证,也找到了人证。
如果黄家耀不能够,将这些证据全部驳倒的话。
那黄家耀就有可能会因为,没有不在场证明,而被真的定罪。
不过,这个情况,显然是不可能的。
只是苗志舜跟阿祖一方,却是在法官判定黄家耀不在场证据不充分的时候。
就兴奋的开始握拳挥手了。
搞得好像是黄家耀已经被定罪了一样。
而法官那边判断了,黄家耀的不在场证据不充分之后。
也是心里舒服多了,他自己长的很丑,还戴着个滑稽的假发套,就显得更丑了。
本身又看黄家耀这样的警察不顺眼。
见到黄家耀本人这么靓仔之后,他就更加的不爽了。
所以他一直都在刻意针对黄家耀。
他就是要把黄家耀这种以为自己是正义使者,实际上却是心理变态的杀人狂全部都给送进监狱里面去!
没错,在这位法官的眼里,像黄家耀这样喜欢在办案的时候,打死犯罪嫌疑人的警察,全都是心理变态的杀人狂。
所以他现在的行为,哪怕是非常有失公允。
在他自己的眼里,也是非常恰当的做法。
他觉得自己这个审判者,才是真正的正义者。
警察滥用职权,去枪杀罪大恶极的罪犯,那就是在犯罪。
只有他们法官,才可以对罪犯进行审判。
任何人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只要是导致了本该上庭,接受法律审判的人,没有上庭接受审判的。
这种情况,通通都是在犯罪!
通通都得被重判!
只有这样子,才能够让法治体系更加健全,而不是一言不合就杀人。
不经过法庭审判的杀人,那就是故意杀人,是属于私刑,是违规操作更是违法的!
只不过,警队对这种违法行为,一直都管理的不太严格。
这才导致了,像黄家耀这种杀人如麻的罪犯,竟然能够坐上高级警司的位置。
这简直就是对港岛法治社会的脚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