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上有味的是陈炫。
张斐立原来可是奇斯尼亚家族精挑细选之后培养出来的高级杀手,身体上连任何天生的细微生理缺陷都没有,连体味稍微浓一点都不符合要求,更遑论是脚臭,看家狗的鼻子可不是开玩笑的,奇斯尼亚家族的杀手执行的任务,刀枪索命不过是最低级的那种。
张斐立不仅没有难闻的体味,身上还有淡淡的橘子香气,他刚刚又借着去洗手间的功夫补了一次香水,用的还是跟谢晚歌同一个牌子的,他不知道跑了多少地方才找到这种前调柑橘中调荷叶后调白兰花的荷兰品牌冷门香水。
这种味道是他以前跟踪谢晚歌的时候记住的,谢晚歌出门见亲戚的时候,衣服上喷了香水。
这个牌子的香水是谢晚歌在阿姆斯特丹的街头发现的,像是有魔力一样瞬间就吸引了他。
柑橘和白兰花混在一起的香气,是张美去世前,谢晚歌从小长大的房子里一直弥漫着的味道。
至于谢晚歌喷香水的习惯,则是艾略教的。欧洲人稍微有点身份的都认为使用香氛是一种礼貌,这种认知在近代就已经成型了。这种礼仪一说源自古埃及,另一说源自古中国,古代汉人很早就开始佩戴香包、香薰衣服了。
谢晚歌读的专业很多学生上学都会用香水,他们学的不是艺术,是艺术鉴赏,说得好听点,这个专业学的是解释艺术,说得俗一点,谢晚歌在阿姆斯特丹艺术学院躺了五年,学的尽是些附庸风雅的本事,不搞艺术,只“赞美”艺术。
耳濡目染,入乡随俗,谢晚歌也就是这么慢慢地习惯了出门之前喷点香水。
自己用的香水,谢晚歌自然是很熟悉的,陈炫带着张斐立登门的时候,谢晚歌就已经发现了张斐立身上的味道跟自己衣帽间里的一样,他的嗅觉也因为“键盘侠请跪安”这个技能早就达到了人类可以达到的极限,虽然还是不如猪,不过已经快赶上狗了。
所以,陈炫的脚丫子也把他表哥熏得有点够呛,要不是跟这个表弟现在没那么亲,谢晚歌可能会在他进门时就赶他去洗脚换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