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按照规定阵亡伤残的军士,家属可以领取三两到十多两白银不等,每年还能有7-8斗粮。但是执行起来就困难了,贪墨相当严重,比如万历年间,明末最强的野战军戚家军军饷和抚恤金被蓟州总兵贪墨并遭到屠杀。
戚家军自嘉靖三十八年建军,先后参加抗倭荡寇、大破蒙古精骑、援朝抗倭、决战后金,斩敌首级无数,纵横东亚,令敌人闻风丧胆,是中国古代史上一支“常胜军”,被誉为十六、十七世纪东亚最强的军队。
万历二十三年的蓟州之变,可以说是一场悲剧。这场事变,在史料上记载极少,只有《神宗实录》中有过寥寥几句记载,由于当时尚处于三大征的抗倭援朝时期,朝鲜的史料倒是记载颇多。“万历二十三年十月,己未,防海兵以要挟双粮鼓噪,蓟镇督、抚、道臣擒其倡乱者正法,余党尽驱南还,奏闻兵部覆请,报可。”
寥寥几句就抹杀戚家军功绩,就为贪墨了十余万两的军饷和抚恤金,让人如何不心寒,此后戚家军再也没有人用心去帮朝廷,其他将官更是变成军阀,只为自己利益考虑,导致朝廷对地方军队彻底失去约束,后期都只有靠四川土司秦良玉来撑起大明的门面。
而对于临高家丁队的伤残抚恤金和后续处理张辉心里一直在盘算着,抚恤金不是主要问题,而是后续工作安排。
经过与两王的深入商讨之后,最终决定将这些士兵安置到军工部门。这其中的缘由显而易见,因为他们具备较高的纪律性,对于火药、硝化棉等危险物品的认知比普通人强多了。
即便是担任安全员这样重要的职位,他们也完全能够胜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就在第二天,抚恤金发往了那五个不幸失去亲人的家庭。每一个家庭都收到了沉甸甸的 180 两银子,而且都是货真价实的银元。
这笔抚恤金不仅仅是一种物质上的补偿,更是对那些英勇牺牲者及其家属的深深敬意和慰藉。
而对于两名身负伤残的士兵,也根据其伤势程度做出了明确的等级评定。伤残等级也参考后世标准:
一级伤残是最严重的伤残级别,表现为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