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小流氓多少都懂一些法律常识,知道什么是“定罪量刑以证据为基础”,交代和不交代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都一样。
拒不交代的话,检察院量刑肯定会更重;相反,认罪认罚会得到一定程度上的从轻处理。
所以,杨兵不会在审讯中做无谓的抗拒。
什么“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之类的警句名言,在杨兵这里是没有任何意义。
只要是被公安机关掌握到具体证据的,他会很配合;但是,他自己绝对不会主动交代问题。
比方说,对于胁迫女技师引诱智障人士进行犯罪的事实,他供认不讳;但,对谢春来车祸一案,就一推三不知。
审讯中,王凤祥最怕遇到这样理智的罪犯。这样的罪犯可以通过警察的提问得出,在某件事情上警察到底掌握没掌握关键证据。
所以,在没有掌握关键证据之前,专案组对谢春来车祸一案的审讯要适度。
王凤祥立刻转变了审问方向,这种审讯手法很常见。
“你认识李怀节吗?”王凤祥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杨兵,仿佛要把他此时的面部表情刻进脑子里。
“不认识!”杨兵的眼神在听到“李怀节”三个字时,突然朝下看去,不再和王凤祥对视。
“砰”地一声,王凤祥第一次拍了桌子,“你撒谎!你既然不认识他,和他也无冤无仇的,为什么要找人砸他的窗玻璃?
还要在电话里威胁他?!”
“我乐意!”
“那是谁告诉你,李怀节的房间号?”
“我猜的!我说王大队,我就是找人砸了他的窗玻璃而已,够不上刑拘吧?!”
王凤祥对这种懂点法的小流氓很头痛,他不得不再次重申道:“可你仅仅是砸窗玻璃这个事吗?!
你在电话里威胁他的人身安全,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了。你是懂法的,寻衅滋事最高能判你几年,你很清楚!”
杨兵摇摇头,严肃地说道:“我承认,我是在电话里威胁了他!但我只打过一次电话,不是多次,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王警官,你现在有诱供的行为,我不会配合你的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