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媳妇领完,二媳妇赵春雨上前,又领到了八十块钱。
然后是三媳妇罗梅,也领到了八十块钱。
三人出工一样,满勤四十天,二块钱一天,都是八十块钱。
只有刘芳芳和陈大光每天三块钱一天,所以多出来四十块钱。
三个儿媳妇领完,陈萍萍也上前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张二狗给了她四十块钱。
本来也是八十块钱,但陈萍萍和陈晓清不想完全上交,张二狗只能给她们俩想了这么一个好办法。
表面上给二人一天一块钱,私下还要给二人一天一块钱,只是不能让刘芳芳看到而已。
陈萍萍拿到四张大团结,数了又数,然后在刘芳芳和她母亲林芸的虎视眈眈下装入了自己的口袋。
不用怀疑,这四十块钱不是进入刘芳芳的口袋,就是进入林芸的口袋。
不可能留在她一个小丫头的手上,拿着四十块钱的巨资当零花钱的。
陈晓清签了个字,也从张二狗那里领到了四十块钱,数了几遍,也装入自己的口袋。
刘芳芳三个儿媳妇是拿不到她的钱的,毕竟她不是她们的女儿,而是小姑子,要拿,也只有陈大光和刘芳芳有权利让她上交。
除非陈晓清自愿,又或者她是跟着哥哥嫂嫂一起生活。
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就轮不到哥哥嫂嫂的。
“光叔,都发完了吧?”张二狗看向他问道。
陈大光拿起账本,又反复看了好几遍,没有遗漏一个,才把账本交到了他的手里:“嗯,二狗,你再看看?”
张二狗接过扫了一眼,除了陈大光本人,其他人的工资已经领完:“光叔,您把名字签上。”
陈大光笑了笑,终于是轮到自己,开心的签了字。
他的工钱和老婆刘芳芳一样,每天三块钱,所以可以领到一百二十块钱。
张二狗数出了十二张大团结,交到了他的手里:“光叔,你数数看?”
陈大光笑着接过,吐了一口唾沫在手上,一张张的数起来。
一连数了三遍,才停手:“嗯嗯,一百二十块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