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还是说你想坐牢?

林叶绮拉开了办公桌的抽屉,在里面拿出了一份合同书。

“看看吧,林芸,这已经是你最后的出路了。”

林芸打开了合同书。

可合同内容的第一句就让林芸瞪大了眼睛。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的所有指示,不能有任何推辞。)

林芸继续往下看,可越看越觉得不堪入目。

“这......林叶绮,你是什么意思?”

林芸不解的抬头看向了林叶绮。

林叶绮摆出来严肃的表情,说道:“林芸,成为我的东西,仅此而已。”

“成为你的东西?”

林芸认为林叶绮不会害自己的,但合同的条件实在是太苛刻了。

林芸现在感觉自己像是一件商品,被林叶绮买下了一样。

这个合同简直就是卖身契。

“林芸,签了这个合同,保证完成合同的内容,我就会立刻帮你支付赔款。”

“别犹豫了,期限仅仅十年而已,十年赚五百万,这可算是高工资了。”

林叶绮“好心”劝说着,林芸心里甚至有一点点心动了。

合同上有写,林叶绮会提供食宿,也就是说,这五百万纯碎就是赚的。

一年赚五十万什么的,普通打工人想都不敢想。

确实是赚大钱的。

但内容还是让人无法接受。

签了这个合同,就意味着这十年自己将没有尊严,甚至没有人权。

无论什么都要听从林叶绮,提线木偶一般。

这时,林叶绮突然打断了林芸的思考。

语气像是威胁一般说道。

“林芸.....还是说,你想坐牢?”

林芸咽了一口口水,自己如果真的进了监狱,以自己的小体格,岂不是会被欺负死。

两个选择,确实都是对自己不利。

但坐牢什么的,林芸心里是非常抵触的。

而成为“林叶绮的东西”,或许确实没有人权。

但林芸感觉,在林叶绮手里应该没事吧.....

应该。

“好....我签。”

听到林芸的答应,林叶绮露出了爽朗的笑容。

赶紧递给了林芸一支笔。

林芸接过笔,也没有心情再去确认眼前的这份合同了。

直接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至此,合同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