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吃喝的正酣,一阵酒馆里的异动吸引了大伙,只见几个流里流气的本地混混,正围着一个在吧台喝酒的女孩。
这女孩侧面看身材很棒,同时给人一种高傲不可侵犯的感觉,丝毫不理睬围着她的几个混混,枉自小口啜饮着自己的啤酒。
可能正是因为姑娘的这种无视的行为,彻底激怒了几个喝醉的混混,一个挑头的居然向姑娘伸出了咸猪手。
只听“啊!”的一声惨嚎,众人只觉眼前一晃,那只伸向姑娘的脏手的手背上,已然叉上了一只颤巍巍的勺子。
正在埃科斯犹豫着,要不要见义勇为的时候,旁边的角落里冲出一人,大吼一声道:
“放开那个女孩!”
这人带起一阵充满酒气的风,显然是喝了酒的,只见他拿着一把用布条将剑鞘和剑身裹在一起的剑,对着那几个混混就一阵劈头盖脸的猛打。
埃科斯可以肯定如果去掉剑鞘,对面5、6个混混绝对都要躺下,可是带着剑鞘的剑杀伤力等同于一根棍子,并没有对混混们造成多少实质上的伤害。
混混们也不含糊,反应过来后,随手抓起旁边得来的木凳桌腿,也舞的呼呼生风,仗着人多势众,反而将他和那女孩了围了起来。
眼见这一男一女就要吃亏,埃科斯不干了,在原世界他,从来没有做过见义勇为的事情,主要因为一是咱们治安,好老遇不上,二是没那胆气、财气和人气。
如今他强盗劫匪都杀过,胆气不缺,手下十几个兄弟,在场的也有七八个,人气也不缺,再加上刚刚也没少喝酒,不知怎么得就激起了英雄血,其他什么的也不顾了,一拍桌子道:
“招呼着兄弟们!”
说完带头抄起一个凳子冲了上去,商队其他人看见了也纷纷抄家伙上场,一下子又把混混们围了起来。
双方打在一起,酒馆登时乱作一团,眼见就要发生大案要案,不知道是那个机灵鬼,尖声高喊了一声:
“城防军来了,快跑啊!”
那几个混混一定是有案底的惯犯,一听这喊声,立马弃了手里的东西,抱着头拼了命的从众人腋下,甚至是胯下往酒馆门口蹿,眨眼功夫,就消失在黑夜的小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