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你的!”庄文颖假装生气不理夜墨殇了,后者却笑嘻嘻的自顾自解释道:“林俊的《苏武慢?鸣鹤余音》词中道:‘谢新安、定论千年,抚几素桐声绝。’这里的‘素桐’二字,就是素琴的意思,也是陶渊明所用的琴名,相传陶渊明不会弹琴,但他平时在朋友面前弹一张没有弦的琴,还说:‘只要知道琴中所乐趣,就不必弦上弹出声音来。’他以此会友,来求知音。我希望她不会再那么孤独,她能有好多好朋友。”
小主,
夜墨殇一边说,一边绕出了公园。
事实就是这样,孤独是每个人的朋友,它从来不会抛弃你,从来不会背叛你,你一经诞生它就悄然而至,它混迹于你的整个生命。
比如有一天你骑着脚踏车在街上溜达,用着五六岁童真的眼光看着花花绿绿的世界。你坐在桥边的石墩上,眼底映出世界的繁忙。天哪!大人们真是太蠢了!你总这样觉得,每天奔波劳命只为那些薪水,没钱你会死吗?
于是孤独成了你的朋友,你自认为早熟,觉得自己无所不能,觉得自己超然物外,你总是摆出一副深沉的鬼样,优越的认为强者不必低头。
这时候的孤独无声无息,你觉察不到它的到来,也不知道它在你游戏的时候,在家里又哭又闹争着看电视的时候悄然离去,但你终归认识了它。
孤独。你咀嚼着这个词语。
它下一次的到来是你懂事的少年时代,那时你总觉得世界渺小。于是你欣然接受了这个老朋友,用自命不凡与自视清高与之为伴。你觉得这样酷弊了,你会发些情感作文,四处宣扬自己的三观,你觉得没人懂你,你寂寞坏了,所以你抽着烟大声唱着老歌。你认为这是成熟,是人生,你却不知道这只是你太孤独了,你只和这一个朋友交心,孤独占有你的全部。
年少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
多年后你拖着疲倦的躯壳喝个烂醉,发着酒疯和狐朋狗友唱着《怀念青春》,你们痛斥世界,在天明时分又分道扬镳。只有孤独对你不离不弃,可你再无法容忍它了,你想把它甩开,可你越如此它就赖的越紧,像一块狗皮膏药。
它早与你融为一体了,十亿个人里有一万个人不会孤独,但那不会是你。
孤独是世界用来杀人的利器,人往往需要用一生来奔逃。
认识六个人你就能认识全世界,可你认识的世界终究不属于你,倒是作为见过光的飞蛾,再不要回到暗处。
我们害怕一个人待着,害怕打开手机没有一条消息,害怕有一天自己倒在了世界的某个角落,却没人愿意扶你,没人记得你是谁,甚至你自己都忘了自己是谁。
我们都是些布娃娃,总有一天会被主人埋入黑暗的床底。
我已经是布偶了,但我的孩子绝对要成为主人,这样她就会有好多玩具,好多朋友,成为那一万人中的一个!夜墨殇这样想着,慢慢的走出了公园。
“老板,来两根油条,一杯豆浆。“他站到了一个早餐车面前,摸出自己的手机,对着二维码扫了几块钱过去。
“好咧。”老板看了夜墨殇一眼,拍了拍案板上的面团:“你是学生吧,时间不早了啊,我给你打包?”他将面团拉长,在空中甩了甩。
“啊?我……”夜墨殇刚刚想要解释,却被老板的话打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