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醒来时,任莎莎是惊坐起来的。
“妈呀,闹钟怎么没响?要迟到了!”
她一边大喊着,一边爬起来往衣柜那边走,却发现原本该有衣柜的地方却是一堵墙。
“小姐,”她身后传来一个年轻女孩的声音,“今天这么早就醒过来了?”
她回过头来寻声望去,之间一个穿着古装,头顶两边的脑袋上扎着两个大大的丸子的女孩来到她跟前。
直到这时她才记起来,她穿越进书里了,穿越到的是书中反派女配,跟自己名字仅差一字的任莎莎身上。
她看着跟前比自己稍微矮一些的女孩叹了口气,自言自语了句:
“哎,睡一觉醒来还在这里,根本就没回去。”
一旁的女孩疑惑地看着她:
“小姐你在说什么呀?这儿就是你的家呀,你还要回哪儿去呢?”
她摇了摇头,突然想到了什么,问道:
“你是不是叫樱桃?”
她点点头:“小姐为何突然这么问?”
没办法,这并不是属于她的世界,要不是因为之前看过这本书,她连“樱桃”这名字都叫不出来。
既来之则安之,自己一时半会回不去,那只能暂时顶着任莎莎的身份活下去了。
按照以往穿书的经验,要想回到现实社会,基本得等故事发展下去。
再或者就是最后死回去的,要么就是故事大结局,睡一觉自己回去的。
可是不管哪种回去方式,基本都没有完完全全按照书中剧情去走的,要么细节改变了,要么结局改变了。
既然大多数关于穿书的小说里,根本就没人规规矩矩地按照书里写的故事发展方向去走的,不如就按照自己的意愿,顺其自然,也不用努力去做点什么,随便在这书中世界里体验一把cosplay,然后再回到现实里继续幸福地生活下去不就好了?
书里面任莎莎被写得性格拧巴,十分做作,害死了自己的父亲,逼走了自己的未婚夫魏凌尘,还把一切都怪到女主的头上,认为自己所遭受的一切都是拜她所赐,然后就黑化了自己,还黑化了清池苑,把好好的一个武林盟主派系变成了江湖人人喊打的反派,她自己也被江湖其他门派称为妖女。
哎,想想任莎莎这人也真是,她爹家里有权有钱的,还有个帅绝天下的男主未婚夫,她到底是有什么不满足的,还天天出去鬼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