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只是幌子,看看你脚下。再见了,X先生!”
X先生心中一沉,他缓缓低头朝脚下看去,发现自己正在站一块画着“×”的地砖上,他抬起头,一颗纺锤形,镌刻着螺旋花纹的子弹从X先生的眉心处钻出,将他的头钻出一个前后透明的大洞。
半个小时后,伯恩和第一小队的其他队员出现在大都会大厦的天台,这里已经被拉上了警戒线,五具死状各异的尸体在不大的天上几乎铺了一地。
“死因全是子弹击中头部要害,一枪,每人只用了一枪”验尸的法医啧啧称奇,“这样高超枪法的杀手,真少见。”
二队的队长叫诺顿,是一个平时很少见到笑容的白人男子,他的资历比汉克还要老,但是因为某些原因,失去了升职的希望,只能在基层探员的职位上退休。这虽然让诺顿平日里有些阴鸷,但是他经验老道,工作努力,对下属也很照顾,扎克就是他从警察队伍里发掘出来的。
此时,这位诺顿队长正蹲在一具尸体前,查看这具尸体脑袋上的伤口。
“我想不到有什么子弹能将一个人的头钻出一个相当规整的圆柱形伤口,这样的子弹肯定不是普通的狙击子弹,它的威力必须十分必须巨大,但有穿透性又必须强,说实话,遇到这样的敌人,我们最好的方法,就是赶紧躲起来,或者——投降!”
听到自家队长的自言自语,在场众人心中也有相似的判断,但他们都没有出声。比这个还要血腥的案发现场他们也去过,但是像今天这么诡异的场面却没见过。
因为刚才在对面的写字楼里,被杀的印度女人的同事信誓旦旦地说,那个黑色风衣大背头男人是直接撞破玻璃,跳过来的。
什么人能跳过50米的距离?就算加上助跑,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人能跳过这么远的距离。如果有这实力,他干嘛不去当运动员?只怕奖牌拿到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