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就是企业会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来进行评估,如何胜率太低的话,就会想办法终止案件,寻求和解。
这样一方面呢是避免一些负面影响,毕竟双方和解的报道,要比判决侵权的报道要好听一些。
其次呢,那就是这类的侵权案件,如果判决下来,肯定是巨额赔偿。所以对于这些企业来说,是能避免就是要避免的。
当然了,这类专利技术侵权和解费用不低。比如H为曾经和G通进行谈判和解,从披露出来的消息来看,h为为了和解,支付了G通18亿美金的所谓‘和解费’。
再比如水果和G通之间的和解谈判,经过艰难的谈判,最终水果支付了G通45美金的‘和解费’。
这类和解案例很多,少则数百万,多则数千万,数十亿美金。
但如果和案件应诉失利,法院判决下来的赔偿金额相比,那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了。比如,烟草巨头也就是著名烟草品牌万宝路的母公司,被烟民起诉最终应诉失败,被法院判决了高达280亿美元惩罚性赔偿。
所以一般企业最终在经过一轮抗衡,觉得自己胜算不大的时候,都会选择和解。当然了,如果双方各持己见,无法达成和解的话,那最终就是漫长的诉讼和应诉环节了。
大家都知道,这几年浩宇科技和海外多家科技企业的竞争和摩擦不断。双方之间在进行激烈的竞争,但还是有一些合作的,比如专利授权交换等等。
双方各自围绕着自己的核心专利技术进行谈判,也有小规模的起诉。
可是,怎么就是突然之间,吴浩他们就启动了在二十七国同时对七家业涉及了1439项专利侵权案件进行诉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