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子外面不远,有一个山谷,那里有户人家专门喂养山羊,小老儿的羊,就是从那里买的!”
那还等什么,小爷赶紧出发。
草坪上一群活泼的山羊在开心的玩闹,好似不知世间的烦恼。
“好一群山羊,小爷的车夫有着落了!”
“主人在吗?小爷要买羊!”
一名天真烂漫的少女跳了出来,灵巧的手指头飞快地拨弄着一根青色的竹棒,让它在手掌上滴溜溜的转着圈。
“是谁说要买羊?”
身怀真命龙息,头隐日月星光,脚踏山河气运,穿着一身打过补丁的士兵服,光看身形气质就感觉贵不可言。听到少女的声音,那人回头向她看来,丰神俊朗的面容被少女瞬间刻在心底,好一位浊世佳公子。
“当然是小爷我啦!”
世间竟有如此好看的男人,少女眼睛亮晶晶的,透出天空般的清澈。
“是你要的话,送你也不妨, 但不许宰来吃了。”
公子身边转出一名身材巨大的女子,疑惑的问:“既养羊,又不宰来吃,那为何要养?”
“大概是养来做伴吧。”东施或者很难理解,作为现代人,小爷却见得多了,人家是把羊当成宠物养。很多养宠物的人,将宠物当成亲人一般对待,当亲儿子养的都有。
“放心,小爷买羊是用来拉车,不会杀来吃的。”
“此话当真?”
“骗你干什么?小爷要去都城,缺了交通工具,特意买几头羊来拉车。”
“这里去都城也不远,走去就是了。”
以一个小姑娘的脚程都能走去,原来这里离都城已经这么近了吗?小爷可以省下买羊的银两。
“喂,你不要羊了吗?”
耽搁的时间不短了,使者说不定已经在催着要启程,小爷得赶紧回去。
“小爷的银子不多了,既然路程不远,能省就省了呗。走了,拜拜!”
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少女都还没来得及问他的名字。
当席慕花终于看到都城时,想起那个牧羊的少女,还憋着一口怒气,说什么走去就是了。走是走到了,就是时间有点长,花了整整两天两夜。
特使搜罗美人为大王立下大功,加官进爵不在话下,成为都城炙手可热的人物。
被带回来的美人们,匆匆见过越王之后,被集中在一处宫殿内教以歌舞礼仪,外人进不去,里面的人出不来,内外隔绝。
作为有功将士,席慕花得了赏银50两,正式领取了一份军职。特使卫队并非固定编制,交了差事之后,各找各妈,各回各家,人员尽归原职。只有半路加入的席大少爷,没有地方去,领受了一份虚职,等候实授。
小爷不在乎等待,本来也没想过真的要为越王效力。可是在都城闲着什么都不干,等于浪费宝贵的任务时间。越三条是:刺杀、离间、策反。刺杀够不着,离间一样是够不着,唯有策反西施、郑旦等美人有点希望。小爷得想办法,混入宫中,跟美人们恢复联络。
城门口附近有接任务,发任务的告示牌,大大小小的事物,简单的复杂的,找人的寻物的,招工的求职的,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有困难的,到这来找帮助。有闲有功夫的,到这来赚点钱花。
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份醒目的挑战公告,在王宫外开设生死擂台,不管是谁只要在擂台上连胜三场,可获奖励十两;连胜五场,可得奖励二十两;倘若连胜十场,更可得白银百两。
有这等好事,谁不想白赚银两?自以为有点本事的各路好汉,都想试试身手碰个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