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还秉持着士农工商的这个理念,没有办法,郭宗宜就只好不停地换人,不换脑袋就换人,而这些人也让他记住了。
后来一直到刑部尚书和刑部侍郎两人牵头,才将郭宗宜想要的刑法制定出来。
同样坎坷的还有商人的那些律法,他们可完全没有参考,比如公司法,以前他们开设的都是工坊,完全不知道该如何编写。
于是郭宗宜就努力想着前世关于公司法的一些条款,然后往现在的情况里面套,完了再让那些商人斟酌。
然后困难的是关于税法的定制,以柴玉为首的商人和户部的官员们意见非常不一致,尤其是什么商品应该定什么税率,双方完全有些背道而驰,最后都闹到郭宗宜这里来了。
郭宗宜对他们说:“我对于税率,总的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关乎百姓生活的东西,必须低税率,而其他的,则是根据利润来定,最后,关于一些奢侈的东西,必须高税率。那些卖一些针头线脑,自家的菜、蛋等的小商小贩,直接免税,注意,是那些卖自家种的养的才免,你们再商量一下。”
有了郭宗宜的定调,他们也就很快将各种商品的税率商量了出来。
更加困难的则是土地法,如果按照郭宗宜的理想状况来说,应该是土地全部国有,然后分配到各自家庭,实行家庭承包制,但是想想王莽,在想想现在的实际,发现根本就行不通,这简直是在撅了自家的根基,本来封建社会,就是以那些地主和大家族为基础的社会。
所以郭宗宜只好退一步。政治本来就是要将朋友搞的多多的,将敌人搞的少少的,如果周围全部是敌人,那谁来都没有办法。
为此,郭宗宜只好在税法上面想办法限制土地的兼并,他制定了摊丁入亩和田产阶梯制的税法,这样就可以尽可能多的团结一些人,从而打击另外一部分顽固不化的人。
最后就是军法的设置,这方面以前朝代的律法都能给很多参考,然后又结合现在的军队情况,制定出来了军法,而且,军法里面还有最为关键的一条,那就是军队必须配合户部收税的人,打击那些偷税漏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