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湖南永州法院枪击案2

接近10点的时候。

头戴鸭舌帽、肩背黑色旅行袋的朱军出现在了零陵法院办公楼4楼。

朱军先进了楼梯旁边的厕所拿出一把微型冲锋枪。

10点零1分。

左起第一间农村法庭办公室,是水口山法庭庭长赵沪宁的办公室。

珠山法庭副庭长谭斌正在撰写判决书,还没回过神来,便被推门而进的朱军一梭子子弹打中,当场死亡。

同在办公室内的水口山法庭庭长赵沪宁、副庭长蒋启东、相继中弹,当场死亡。

书记员欧阳毅用手阻挡枪支被击伤,伍晓辉也中弹负伤。

正从五楼下来的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员黄岚迅速拿出手机拨打了110。

电话还未通便被朱军击中背部,倒地不起。

随后朱军毫不犹豫举枪自杀。

从进入办公楼,仅仅用了不到五分钟时间。

3死3伤!

朱军制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首起法院枪击血案。

据接近当地公安的知情者透露,朱军在其遗书中明确要杀掉一个副院长、一个庭长和一个律师。

但遗书中并未直接写出这三个人的名字,而是用永州土话中比较粗野的词汇来指代这三人。

根据公安机关前期调查,初步查明,凶手朱军离异多年,儿子在外当兵,且其身患癌症,有轻生的念头。

其长期心理压抑,认为零陵邮政分局的领导对其不公,且与个别领导还发生过直接冲突。

朱军房产纠纷一案是迄今唯一能清晰描述他与零陵区法院有关联的事件。

但当地民间更多的人认为,朱军制造法院枪击案是因为“锰矿之争”。

坊间流传的版本称,朱军和哥哥朱小华在50公里外的珠山镇入股一家锰矿。

因矿权纠纷诉至零陵区法院,后来官司败诉,朱军一直为此事与法院纠缠。

但此说法未得到永州官方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