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四十章,也是老子哲学思想中最为重要的篇章,此章节深刻阐述了“道”的运动规律,及其与万物生成的关系。
从“反者道之动”这一观点出发,让修者意识到,事物的发展,总是遵循着,相反相成的规律。
无论是宇宙自然世界的月圆月缺、花开花谢,春来暑往,秋风寒雪,还是人类世间兴衰更替,都在体现这一天道法则。
让修者明白,面对挑战和困难,不应过于悲观或绝望,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每一个低谷,都孕育着新的转机。
同时,也让修者更加珍惜顺境中的时光,明白盛极而衰的道理,从而保持谦逊和谨慎,去追寻自己的真我大道。
圣人老人“弱者道之用”的观点,使修者领悟到,柔弱并非软弱无力,懦弱可欺,而是一种顺应自然、随遇而安的智慧。
老子认为,道在发挥作用时,采用的是柔弱的方式,不强行干预事物,而是让万事万物自然而然地生长和发展。
让修者主动意识到,在世间生活之中,应该学会顺应时势,不强求、不硬碰硬,以柔克刚,以退为进,智慧应对。才能在复杂多变的宇宙环境中,保持内心的平和与宁静,从而存身实际,志达高远。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让修者对万事万物的生成和本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圣人老子认为,万物皆由“有”而生,“有”又源自于“无”。
而这里的“无”,并非指空无一物,而是指超越物质形态的精神领域或是天道法则规律。
这是让修者明白,身处真实的物质世界,虽然面临丰富多彩的物质诱惑,形形色色的欲望驱使。坚定应当的精神或是天道法则规律,才是更为本质和永恒存在的首选。
《道德经》第四十章曰“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此处的“反”,有相反知返归二个意思。二意相通互关,反于世界,返归于道行。 其中真意在于“相反对立的,才是道的运动力量所在。柔弱谦卑是道的力量所在。天下万物都生于现实存有之中,而现实有存则出自于虚无缥缈之地”。
蒙元帝国统治华夏大地时期,出于征服者的自我骄横跋扈,便将大东方之黎民百姓分为了四个等级管治。
蒙古贵族居高位,凶蒙族群第一等,又依次分为色目人二等,汉人三等,南人四等。并将四等人的政治待遇有所区别开,如在任职、科举、刑律等方面,均有不同的待遇。而被凶蒙灭国的南宋境内之百姓,自然就成了南人第四等。
在那些蒙古贵族老爷,以及凶蒙恶异族群的眼中,当时的南宋遗民南人,个个都是贱民。什么性命、人格、尊严等等一切皆可任意践踏剥削,毫无人伦道理可言。
当时期,有很多不平等存在,然凶蒙势大,百姓苦不敢言!如蒙古人群,可以不用劳动,可以享有其他民族的所有财产,甚至享有其他族人的生命和身体,其他民族是凶蒙族群的奴隶。
凶蒙贵族,平白无故杀死了一个他族男人,只需罚交一头毛驴,或是价格相等的银钱即可。至于这毛驴和银钱是交了或是没交,是交到受害人家了!还是交到凶蒙府衙了!谁个又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呢!
而四等民族人氏只有姓氏可用,不可取甚名儿,自他们出生后,或以生日为号区分谁是谁!或以长幼排序认个准来!简直就没了正道人伦,无了纲常法纪。更别说什么俗礼民意。
凶蒙族群强弓劲弩,铁蹄彪马得了天下,大势所拥,却非常害怕汉人反抗。毕竟在泱泱华夏大地上,汉人的数量,远超于他们这些凶猛族群许多。
也正因为他们害怕!凶蒙便禁止汉人拥有属于自己的铁器。就算是家里平常要用的菜刀,也须是三家五舍合用。
最为变态的是,谁家若是有个大姑娘出嫁,初夜之权,必须是当地凶蒙贵族老爷的。几乎将四等民族的人身权利,剥夺了个干干净净!就剩下苟活于世了!唉!亡国灭种,从来都是这样!这也是天道自然的弊病所在!
然可怜之人,也必有可恨之处!反思反省,两宋时期,重文轻武,奸臣当道,国人苟安!多少豪杰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多少英雄热血抛洒,也扭转不了华夏正统的大道颓废之势。
若其不然,早有岳武穆,辛弃疾,后有张世杰、陆秀夫与文天祥“宋末三杰”。又又怎会让泱泱一天朝上国沦落到灭亡下场!
唉!总归是天意使然!英雄豪杰也架不住贪婪败家玩意太多,架不住偷安苟活利益固化人群势大!真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此就成了多少英雄男儿与巾帼不让须眉的悲痛!
凶元蒙古的江山本就是抢来的,他们早早的便意识到了这一点,知道“有一天这江山,也会被别人抢夺走”。且蒙古鞑子的生活习性,本就是信马由缰,逐草而居。怎治理得好锦绣山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