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衣裳中央多了一道赤红色的裂口,边缘不规则,隐约可闻到衣香之下掩饰着血腥味儿。
铃兰想到夏千寻除夕庆典的舞台,在整体青白两色的背景下,她却穿着石榴色长裙,破坏了整个舞台的和谐。
照理说夏千寻舞台经验丰富,不可能做出破坏舞台协调的事,这么看来,当日舞台背后发生了意外。
未得铃兰出声质问,夏千寻开了口:“这件衣裳是我的,我本该在除夕日穿着这件青色罗裙登台,奈何裙子破了。我背上的伤口又渗血,只得临时换成了红衣。我可不能让诸位乡亲父老看我的笑话。”
“伤口是邹季澄所为?”元邈令官差将搜证出的鞭子呈递过来。
作为证物的鞭子上同样沾染着血迹,有些血渍已经干涸变为深褐色,有些呈现殷红色,手柄处刻着“邹”字。
证据摆上眼前,夏千寻不作辩解,不愧是越州第一伶,转眼间泣涕涟涟。
夏千寻把过去的事一五一十地讲给两人。
她生自乐坊,三岁习歌艺,十五六岁为邹季澄娶为新妇,此前并不知邹季澄来历,只知邹季澄在浙东带了个邹家班,专门唱参军戏。
夫唱妇随,夏千寻之后便加入了邹家班,成为参军戏头牌。
邹季澄娶她之后,未碰过她一根手指,只要她应酬越州的官吏,利用色相为邹季澄在越州站稳脚跟、换取更大的利益。
至于那位小妾,与她的境地差不多,都是邹季澄行贿的工具。小妾生下的孩子,也并非赵憺忘的子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