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为了这个,王辉杀了吴振亚,杀了王余馥。
这是多么精彩、浪漫的传奇故事!还牵扯进了外国的某组织。
王辉的案子,复杂神秘起来了。经过我有关机关进行调查,没有费力气,就推翻了王辉的所有说法。他的故事,纯属子虚乌有,他是在开国际玩笑!
不能说王辉不是聪明的。他懂得,他杀死两人,抢走枪支,案件调查清楚后,作为刑事犯罪,会很快结案,他也就该命赴黄泉,那时,一切就都终结了。而编排出了“来无影去无踪”的外国女人和外国某组织,就使案件赋予了政治色彩和长长的悬念,如果政法机关查不清楚,就不会结案,同时,也不会处决他。他赢得了时间,就等于赢得了生命,到那时,再作新的打算。
真是一个有头脑的人!难怪他的一个同事说:“王辉这小子不是小把式,是干大坏事的料。”
王辉导演了这出戏,也符合他对要办的事考虑得周到、盘算得精细的性格。
王辉想得到枪,已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1987年2、3月间,他曾先后五次盗窃阿城县、三岐河镇等地的武装部,然而只得到300余发“五四”式手枪和步枪子弹,他大失所望。于是,经过仔细测量盗窃来的子弹数据,他绘制了一张草图,花钱在一个工厂雇人干“私活”,车了一支每次只能射击一发子弹的枪管,装成了一支自制手枪。
为了检测这支枪的杀伤力,他骑车跑出哈尔滨市30多里,来到一片树林中,瞄准了一棵直径20多厘米的树,“砰”地一枪,他跑上前去,只见树被拦腰穿了个大洞。他笑了,以为自己已经成功了一半。
那么,王辉杀人抢枪的目的何在呢?
在后来的审讯中,王辉说过这样一段话:“我没有什么信仰。觉得整天忙忙碌碌为了可怜的生活,一辈子也没有前途,与其饿着活不如饱着死。所以我要杀人抢枪,抢钱,出国定居。”
是的,问题的答案,就在这里。
一个认识王辉的人说他“心劲儿很大,自己的一切都想胜过别人。”上小学的时候,他前排的一个男生戴了一顶非常漂亮的小帽,他因为自己没有,一抬头看见前面那帽子就来气,趁人不注意,把那帽子烧了个大洞,人家戴不成了,他才安心。参加工作后,他看别人骑摩托车生气,看见别人有钱他也生气。因为他自己的内心是阴暗的,所以他把社会和人生看得都很黑暗,他不相信辛勤的劳动和不懈的追求能获得幸福,他认为那些富有的人的一切,都不是从好道儿来的。所以他想:你们能弄到的东西,我也能弄到;你们能走的道儿,我也能走,而且比你们走得还精彩,还显赫。
1978年春天,录音机在哈尔滨市一般家庭中,还不多见。可是对这“新式武器”,20岁的王辉就垂涎三尺了,他经过勘察,成功地盗窃了宾县英杰乡广播站的一台录音机,并将这个重70公斤的庞然大物一个人搬回家,对父母说是花200元钱从委托商店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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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获成功,他的胆子更大了,1980年至1986年间,他又盗窃过牙克石林业局驻哈尔滨办事处的一台20英寸日立牌彩色电视机和哈一百仓库中的四件绒衣,两条羽绒裤。在人前,他是一个文雅好学的谦谦君子;在人后,他却是一个偷盗成癖的贪心小人。
1986年5月,一直与王辉保持通信来往的一个日本民间组织“笔友会”邀请他去日本观光,日本的繁荣、先进、富有,使王辉惊叹不已,羡慕不已,七天的观光生活,使他觉得恍如隔世。回国后,国内的人,国内的生活,国内的一切,他都看不惯,他对这块生他养他的土地,充满了仇恨。经过一番痛苦的“涅盘”后,他决心脱离这块土地,到那片“王道乐土”去。
想出国定居,但没有钱。怎样才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一笔钱呢?
只有一条道:抢银行、抢送款车。于是,他想到了枪。
1987年12月22日,他跟踪杀害了吴振亚后,回到家里,发现抢来的枪是“六四”式,弹夹里仅有七发子弹,而自己偷来的子弹又都是“五四”式手枪的。这期间,他曾预谋过抢劫送款车,考虑到他在一百工作过多年,认识他的人多,到那里抢劫对自己不利,于是就想到了哈尔滨市的另一家大百货商店——哈尔滨市秋林商店,他也确曾到秋林观察过,但发现那里的送款车人多势众,保护严密,凭自己手中的“六四”式手枪和那几发子弹,根本不能下手。他决定再搞一支“五四”式手枪。
因此,王辉又选准了第二个杀害对象——王余馥。
据他自己说,在杀害王余馥之前,他曾经看准过两个人,但都没有下手。一个是他跟踪过的一名中年警察,用自行车推着他的老母亲去看病,他觉得这个警察有老母亲,又很孝道,便没有下手;另一个是一名年轻警察,是到托儿所去送孩子,他见那泡着的孩子还小,也没忍心下手,只是见到了王余馥,他才觉得是个合适的人选:不仅50多岁了,不会再有什么负担,而且屁股后面挂着的手枪他也看得清清楚楚,确实是“五四”式。
不久,王辉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