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证明不了,还要把天灾人祸的锅子,扣在皇帝身上。
地方天灾,皇帝的锅。
贪官腐败,皇帝的锅。
有人造反,还是特么皇帝的锅……
也有部分史学家经过分析研究,明末崇祯皇帝为何逐渐被文官集团架空。
就是因为崇祯受限于文官集团,盲目的去下罪己诏(17年6道),导致皇帝权威大幅削弱,文官势力不断扩大,直至无法控制。
小主,
罪己诏这种东西,站在封建王朝和皇帝的角度来看,是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去滥用的。
汉武帝穷兵黩武,也没有下过罪己诏,而是轮台诏,这与罪己诏有着本质区别。
因为轮台诏只是承认了汉武帝的错误决策,却没有在诏书中提过哪怕一句“朕错了,朕道歉”之类的话。
因为皇帝认错,意味着破坏了“天子”的神圣形象,百姓可不会思考那么多,皇帝说自己错了,那他们就真的会认为,天下大乱全是皇帝的锅,自己过得不好,乃至天不下雨,也都是皇帝的锅。
这也是中央集权制与领主分封制的本质区别。
欧洲农民起义的烈度,从来都不如中国古代的农民起义。
为什么呢?
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在于古代中国是中央集权制,权力集中于皇帝和朝廷,那么地方糜烂出了问题,自然也就该把锅甩给皇帝。
而欧洲中世纪就恰好相反,领主分封制下的欧洲,地方的头子就是领主,所谓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那么地方糜烂,自然也应该打倒领主,关国王什么事?
两种制度有利有弊。
分封制的好处在于国王可以爽歪歪,可以享受荣华富贵,因为土地全被贵族领主控制,国王只需要天天开银趴就行了。
坏处在于,欧洲碎了一地。
而中央集权制之下的皇帝也能爽,但代价就是国家灭亡,改朝换代。
好处就是,皇帝轮流做,华夏大一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