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必烈作为一个“儒释道”三教合修的蒙古皇帝,曾专门把乌斯藏十三万户作为第一任帝师八思巴的供养地,使八思巴成为了乌斯藏地区的名义最高统治者,也就是元朝的宣政院辖地(比青藏大)。
元朝皇帝的诏书,往往也跟随帝师的法旨,一同在乌斯藏地区并行。
明朝没有乌斯藏帝师,所以对乌斯藏地区的统治模式,也与元朝的“帝师”制度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洪武三年,朱元璋诏告天下,以讨吐蕃(乌斯藏)檄文:“命将率师,悉平海内。臣民推戴为天下主,国号大明,建元洪武。式我前王之道,用康黎庶。惟尔吐蕃,邦居西土,今中国一统,恐尚未闻,故兹诏示。”
元朝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脱思麻宣慰司)治所河州,当年便被明军一举攻陷,消息传至拉萨,藏地大为震慑于明军的军事威胁,元廷册封的吐蕃宣慰使何锁南普,同年率部归顺大明。
次年,藏地世袭封主镇西武靖王卜纳剌(忽必烈第七子西平王奥鲁赤五世孙)亲自带人,前往南京朝觐大明皇帝,并献出藏地地图。
至此,乌斯藏地区纳入大明统治版图,朱元璋册封设置乌斯藏都司,并大力册封藏地贵族、国师等封号,又派数千明军精锐前往青藏高原东侧的重镇河州长期驻军,升河州卫指挥使韦正为乌斯藏都指挥使,节制所有藏地土部势力。
到洪武八年,大明在藏地的统治触角逐渐延伸,又增设俄力思军民万户府、帕木竹巴万户府、乌斯藏笼答千户所,将包括锡金、不丹在内的版图统统纳入了大明的控制范围。
为了能够长久治理藏地,朱元璋也吸取了元朝“帝师”制度的教训,在藏地采取政教分立,不再大权集于“帝师”一人,又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原则,而大封藏王,并封大宝、大乘、大慈,来分化管理宗教、世俗权力,形成藏地统治的动态平衡。
除了政治宗教权力上的分化措施,朱元璋同时又明确了“藏地一大明”的朝贡制度,通过朝贡贸易对藏地实现经济实控。
《大明会典》明确记载:“西番,古吐蕃地。元时为郡县,洪武初因其旧职。于是乌斯藏有阐教王、阐化王、辅教王、赞善王统化番民,又有护教王、大乘法王、大宝法王凡七王,俱赐银印,令必岁或间岁朝贡。”
只可惜,这一整套用于稳固分化藏地,并依靠朝贡贸易来加强联系统治的模式,终究还是没能撑得下来。
努尔哈赤反明,萨尔浒一战,大明全军覆没。
大明正式进入死亡倒计时!
乌斯藏都司在战后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就被撤销建制,之后就是固始汗入藏,和硕特汗国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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