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太爷声色俱厉,目不转睛地看着少年,“鱼九,你可知罪否?本县的王法可从不治无罪之人!”
鱼九愣了愣,心里也很是不解,到底是哪里出了纰漏,用惊异的眼神答道:“小民一直安分守己,不知犯了什么罪!”
县太爷无风起浪,顿时暴怒起来,伸手就抓向红头签筒,厉声道:“大胆,人是苦虫不打不成,人是木雕不打不招!来人,罚杖三十,给我打!”
闻听此言,鱼九也吓得浑身冒汗,没来由地就要被重责三十大板,真若挨了估计半条命都没了,毕竟身上的金鳞软甲可护不住屁股挨打。
还不待掌刑的衙役放下手里的水火棍,鱼九撕心裂肺地哭闹起来:“太爷,小民冤枉啊,无凭无据,就要打人,枉为青天大老爷啊,小民不服!”
那县太爷并未将发签扔下,转而微微一笑,冷道:“小贼,你还敢喊冤,来人呐,带人证!”
鱼九常听戏文,知晓县太爷案上“生死签”的玄机,三个筒子里分别是白、黑、红,有着“白签子轻,黑签子疼,红签子要人命”的说法,方才鱼九看到县太爷手抓向红签筒,这自然没有上来就把自己往死里打的道理,这才断定县太爷是在佯吓自己,故此这才哭闹一番,果真奏效了。
约莫几息之后,一个身穿土黄布裤褂的人被带到堂上。那人约莫二三十岁,眼神明亮中气十足,虽然衣着很是普通,可一看就是精明强干之人,他很是恭敬地跪在堂前,斜眼看了一眼鱼九。
县太爷点了一下头,也没搭话,轻嗯了一声,示意此人直接陈述。
“太爷,小人是巡检司里的一个帮办,名叫贾亮。九月二十三那夜三更天时,我交了差正回家时,路过这小子家院附近时,听到他家里有吵嚷之声,小人也是一片好心,怕此家遭了贼,便想进门去看一下,推门时发现已倒插,便扒着墙头向里望了一眼,没想到啊,正恰好看到这个小子连伤三命啊,简直凶恶至极!”
贾亮一开始,说话还有些慢吞吞,后面直接眉飞色舞,说得惟妙惟肖起来,他一边擦着汗,一边大口喘息着,似仍然心有余悸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