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他勒住了缰绳。
因为他发现了自己想要寻找的目标。
此时,就在他的右手边,那个光线无法照进去的地方,有一个人正蜷缩在那里。
他的身上披着一个麻布袋,一身的脏污显得他像是个落魄的乞丐。
但他却又穿着一双非常昂贵的鞋子。
虽然鞋子早就破破烂烂的了,但那并不是因为长年累月穿着导致的,而是因为长途奔跑,生生地磨破了鞋底和鞋面。
武攸绪知道自己还是成功地找到了他,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神不知鬼不觉地杀死他吧。
这里虽然不是长安城了,但距离长安城不过两百里,真要说发生了点什么小有规模的暴乱,长安城内的那些大人物一定会知道。
就像昨天晚上似的,他现在都担心回去之后会不会有某些士族的人会买凶杀人,自己是否会成为他们报复的对象。
回到眼前,武攸绪翻身下马,从旁取下自己深以为傲的佩刀,他平时很少用刀,因为他觉得没有必要。
而且刀这种东西杀气太大,和他平日里修身养性的人生观也不太相符。
当然,他是达摩掌的高手也是不需要用刀的原因之一。
不过这一次情况特殊,他需要一把可以割开喉咙,切下脑袋的利刃,以方便他可以在不被任何外人察觉的情况下成功杀死裴奎福。
他漫步上前,脚步走的既轻又慢,生怕吵到对方似的。
不过那阴影里的人却在他停下马匹的那一刻就已然发觉了他,当武攸绪走到近前五步距离的时候,这人已然瞪着他猩红的双目看向他了。
武攸绪与这双眸子对视,便觉得危险逼近,那是一双只有常年生活在野外的嗜血猛兽才会拥有的眼睛。
他为自己竟然感觉到了恐惧而羞愧,他觉得这种感觉非常不好,他讨厌不在自己掌握之中的事情,那会让他心烦意乱。
通常他产生这种感觉之后,会选择立刻结束这件事情。
所以他拔出了佩刀,他要杀人了。
准确的说,眼前这个家伙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
因为拥有那双赤瞳的主人,只有右半边脸还依稀能辨别出来是裴奎福,左半边脸已经完全呈现干瘪腐败的模样,并伴有流脓和难闻的气味。
“呜,呜……”裴奎福的嘴巴已经失去了说出正常人话的功能,他的大脑也因为毒药的侵蚀变得浑浊,时而清醒,时而迷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