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他怎么可以有这样的想法,这是多么可怕的想法!他知道自己必不能这样下去,他必须给自己找一些事情做,才不至于精神错乱。
密室的那架子上有几摞书,孟小棠不过识得几个字,并没有正紧读过书。但在无望得快要疯癫的时候,他强迫自己去读书上的字。虽然那些东西,他看得似懂非懂。但有一句,“割而舍之,镆邪不断肉;执而不释,马牦截玉。”他倒是看懂了。
割东西,割了一下就停下来,就算镆邪这样的神兵利器也不能把肉割断;而持之以恒不放弃,那么马尾巴上的毛也可以切断玉石!再想起那地球仪上,小小弹丸之地,竟然也可以打败那样大的国家。既然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那么他也终有一日可以手刃仇敌!
架子上的书很多很杂,有洋文的,大部分是中文的,什么《八十日环游记》《炼才炉》《黑奴吁天录》《绝岛漂流记》……林林总总,一遍一遍读过去,“尔愿举动自由乎?尔愿奔走自效乎?必曰愿自由。而知天地之大,学力各有所精。”……
孟小棠在其中看到了前所未有的世界,这世间,世路崎岖,人情险诈,不独苦他一人,不独难他一人。有的书,甚至是英人狱中所做,译者以药国民。他在那些文字里,不断寻找着支持着他活下去的力量。
他重新研究起那领带夹来,苦心寻找开锁的方法。他从未做过这些,完全只能靠自己摸索。那领带夹太粗,他一边读书,一边用床下的石砖打磨。有时候累了,藏好东西便开始锻炼身体。一副虚弱的身体是跑不远的。
久不练功,身体僵硬,再从头来过,拉筋深蹲,在能活动的范围内跑跳。他虽唱青衣,基本功却是扎扎实实练过,便靠着记忆里学武生的师兄弟们日常所练,慢慢将功夫拾起来。又将被褥卷起,对着练拳……
年后沈彻告假回了麟县,云待到那边一应事项安排妥当,就打电报来定下婚期。等到那只领带夹终于磨到了孟小棠满意的粗细时,明蓁的婚期也要到了。
孟小棠不知自己在这里到底已经待了多久。这一日明蓁忽然往下头送了许多东西。水、食物,换洗的干净衣服,说自己大概要离开几日,还特意恩准他多泡一次澡。
孟小棠想,看来她有几日不会来了,联系起这些日子听来的只言片语,他忽然佯作怯怯地问:“主子,你是不是要成亲了?”
明蓁本在啃一个苹果,闻言停下来,“你怎么知道的?”
“上回,有人来,听见的。”
明蓁眯着眼把他盯得垂下了头,脸和耳廓都红了,是一副少不经事的少年模样。她靠近了些,摸摸他的头,觉得他怎么越长越好看了。
“放心吧,爷就是成了亲,也会带着你的。”
孟小棠一直垂着头,使劲搓着自己的胳膊。明蓁看不清他神色,歪着头去寻他的眼睛。水汽氤氲里,他的双眼潮湿一片。可怜巴巴的样子,像被人丢掉的还没断奶的小动物。
明蓁挑起他的下巴,阴恻恻地笑,“小戏子,爷怎么觉得你越来越会演戏了呢?”
孟小棠把头一偏,赌气般抱住了自己。她看到他颈子爆出了青筋,一时真有些分不出是真是假……明蓁对于美人的撒娇是没有抵抗力的,她又凑近了些,“生什么气啊?”
“主子,你以后不来了吗?”
“谁说的?你看,成亲很麻烦嘛。过两日人家来迎亲,我明天要回府老老实实待两日,又不能乱跑。反正往后爷就在这边长住了,你还愁见不着爷吗?”
“真的?”孟小棠抬起眸子,不信任地看了她一眼。
“真的。爷能骗你吗?”
“那,我还能洗澡吗?”
“能啊。这房间没人知道,那人也不住这里,你想泡澡的时候还上来。”
孟小棠抿了抿唇,终于不情不愿地点点头。
明蓁想起了什么,跑去拿了个信封,然后又趴到浴桶边上,抽了一张相片出来,“知道这是什么吗?”
孟小棠点点头,“是相片。”相片里的明蓁,穿西服、戴礼帽,一派风流。不仔细看,真看不出来是男是女。
“哈!还有点见识嘛。”
这是明蓁第一次照相,沈彻带着她去的。当时她还有些紧张,对着那个大家伙有些无所适从。但她不肯在沈彻面前露了怯,神情严肃地照完了。照完后又有些后悔,当时表情应该更松弛一些。
“回头爷也买个照相机,给你照相好不好?”
婚礼前夕,沈家从麟县来了一位族叔,另外七七八八跟了二三十号亲戚和仆从,都住进了城里。那族叔道沈氏夫妻身体不佳,行不得远路,他代为前来。路上不好走,人先到了,聘礼稍候就押到。
明老爷开始不过是想请些故交亲友,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又改了主意,大操大办起来。沈彻在本地没有房产,广宁街的宅子住倒是可以,但摆酒就不够宽敞了。碗筷桌椅什么的也一时不便张罗,摆不下这许多酒席。两家人商议后,还是决定沈彻把新娘迎过去,然后酒席在明府办。
沈家的聘礼当日中午才押到。上百口大箱子,绑了红喜绸,从城门放进来,十分引人注目。
明蓁在明府待嫁,说是待嫁,也就是在家里百无聊赖地待两日。她又没有一颗待嫁新娘的心,既不忐忑,也不迫切,任由梳头娘、喜娘、全福太太好一顿折腾。
满城名流、官绅军界有些名头的都聚到了明府赴宴,总督衙门也摆了酒。粗算下来,差不多统共摆了上百桌。
除了拜堂,上轿下轿,其他的事情都用不上明蓁,她也乐得做个木偶由人摆布。好不容易繁文缛节走完了一遍过场,明蓁终于能在新房的床上坐下歇一歇了。
隔着喜帕,那喜婆含着笑道:“新娘子略等一等。等那边酒席差不多了,新郎就回来和你喝交杯酒。喝完了酒啊,你们的这婚事啊,才算定下来。”
明蓁才懒得理沈彻什么时候过来,她只觉得累得要命。从昨天晚上开始,就没正经吃过东西,肚子饿得不行。头上的凤冠也重,压得她脖子酸痛。
明蓁勉强在床上坐了半个时辰,实在受不了了,一把扯了喜帕,吓得小梅和喜娘大叫:“小姐,使不得,这可坏了规矩啊!”
明蓁才不理她们,把喜娘赶出去,连凤冠一起摘了,人才算缓过一口气。又叫小梅给她准备饭菜,卷了袖子就吃起来。
小梅急得一直在边上唠叨:“小姐,您这样不行,叫姑爷看见了不好!”
“小姐别吃了,吃多了要跑茅房,多不方便啊!”
明蓁用完了饭,小梅重新给她上了妆,这一等直等到入了夜都不见人来。
明蓁真是累惨了,眼睛发涩,眼皮重得抬不起来。“行了,我先睡会儿,等沈彻来了再叫我吧。”说完自顾自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大约是喝了点酒,明蓁这一觉睡得很沉。等睁开眼时喜烛都燃尽了,房内亮堂堂的。她看看时辰钟,都快到中午了。
明蓁坐起身,看到身下红被,身上红衣,想起来昨夜是她的婚礼。再一抬头,桌上合卺酒仍摆在原地,看来沈彻还没回来。自己竟然睡到了这会儿了?她喊了一声,“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