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缠枝花1

浮世囚欢 顾长安 4539 字 3个月前

她想芳菲昨夜半梦半醒间呢喃,说想吃天香楼的明炉烧鸭。芳菲从前也是吃素多、吃荤少的,现在却是特别馋肉吃。

明蓁看了看天色,此时天香楼应该也快打烊了。她记得那酒楼向来不卖隔夜菜,到了快打烊时不少东西就作价卖了。反正已经走到这里了,索性过去买半只回来给芳菲补补身子。

自出事后,明蓁还是头一次来天香楼。迈进店里一看,跑堂的和柜台上的掌柜都不是从前的那几个了。此时客人已然不多了,伙计见她进来,上前招呼。

明蓁要了半只烤鸭打包带走,等着取东西的时候,在墙上挂着的菜牌子里看到了“东坡肘子”。忽然想起来,明天上工的时候路过肉铺,应该让卖肉的刘伯把猪手给她留着。听那些妇人说,黄豆猪手能发奶。芳菲那样精打细算过日子,应该是不会请奶妈的,她要自己喂。

她正兀自想着奇奇怪怪的心事,忽然听到身后有衣物窸窸窣窣的声响在靠近,然后停在了不远处,接着是一个不确定的声音,“明蓁?”

明蓁一整日的好心情,就像落进灰里的白糖糕,一下给毁了个干净。她不愿意回头,继续看着那菜牌子,看到“臭豆腐”三个字,想着倘若面前就有一盘,那她肯定就毫不犹豫地扣到身后人身上。但她忍住了。

伙计包好了东西,拿过来给她,“客官,您的东西包好了,您慢走,下回再来啊。”

明蓁付了钱,提着油纸包转身要走。身后人追了上来,这回语气更肯定了一些,“明蓁……”

明蓁的火气噌地窜起来,转过身就把鸭子砸过去。沈彻一偏头躲开了,也看清了她的满布愠色的面庞。

两人都是短发,沈彻穿着西装,明蓁穿着半旧的灰布袍褂。两人面对面站着,如此熟悉又如此陌生。好像从前已经是前世,他们如今都已经再世为人了。

沈彻牵了牵唇角,眼前的女孩子比那时候黑了些、瘦了些。眉眼之间那份英秀,却依旧那样独特。

沈彻身边随从模样的人见主人受到了冒犯,正要上前理论,被沈彻一抬手制止了。

明蓁扔完东西就后悔了,心疼那半只鸭子。她冷冷瞪了沈彻一眼,从他身边走过去,蹲下身去捡那鸭子。油纸包散了,切了块的鸭子掉了一半在地上,弄脏了。明蓁吹了吹灰,把鸭子一块块捡起来,再裹起来。

沈彻忽然觉得明蓁好像在他心上插了一刀。他也蹲到她面前,“这些日子,你去哪里了,我一直在找你。”

“找我?找我接着喝合卺酒吗?”

沈彻一噎。他顿了顿,温声道:“明蓁,我们坐下谈谈行吗?”然后转头吩咐那个随从,叫他让店家准备一个食盒,装上卤菜。

明蓁站起身,居高临下地冷眼盯着他,“沈彻,你不会忘了我们有杀父之仇、破家之恨吧?”

沈彻也站起身,垂望着她,“你恨我,我知道。不过,请你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

虽不是饭点,但有些人来人往,确实不是说话的地方。明蓁倒真想看看,这人是如何狡辩的。

两人进了间雅室,沈彻问她要不要先吃点东西,明蓁很不客气地点了一桌菜。饭菜摆好,明蓁不待招呼便动了筷子,吃饭的样子也不复当年的文雅。

他看到她双手的肌肤变得很粗糙,像家里女佣的手。只有她低头吃饭的时候,从露出的那截细白的脖颈处,才能寻到当初高门千金的一点影子。

“别着急,慢慢吃。”

明蓁瞥了他一眼,“有话快说,有屁快放,爷没多少工夫陪你耗着。”

她拿起一只大虾,残暴地揪掉了虾头,剥皮塞进嘴里,使劲儿嚼着。将虾肉同突如其来的一丝心痛一起嚼烂了咽进了肚子里。

沈彻看了看窗外,凝视着夜色和点缀其中的斑斓灯火,幽幽道:“于公,我不认为我做错了什么;但于私,是我对不起你。只是希望你知道,你父亲不是我杀的。”

明蓁冷笑一声,“省省吧,别往自己头上戴高帽子了。是,我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我爹是被我们一起杀死的。”她丢了手里的虾皮,拿帕子擦了擦手,“你知道那天死了多少人吗?”

“革命之路,岂能没有牺牲?”

“革命?”明蓁讥笑,“你为了什么你自己心里最清楚。沈彻,你摸着你的良心问问自己,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不过就是浑水摸鱼,满足自己的一己私利罢了。

曾少铭出事的时候,你们救过他没有?要说为革命,他才是真正的义士,你算什么?投机者罢了。少在我面前说什么于公于私了。是我瞎了眼,上了你的当,我无话好说。”

明蓁以为再见到沈彻,至少会往他身上插上一刀。结果,她竟然只是这样坐在他对面,心平气和地吃一餐饭。她除了自己,并不恨谁。她欣赏沈彻那份狠辣,她不过是技不如人,着了他的道,她怪不到旁人头上。

沈彻无奈地笑了笑。他那时候利用明蓁,没有半点犹豫。倘若事情顺利,他便是新党厥功甚伟的功臣;他也有后招,倘若事情败露,他仍旧能做总督贵婿。

可那夜两人拜天地之时,他忽然意识到,自己何尝不是觊觎过她这个人?在那声声或真或假的恭贺声里,他心底忽然生出些一些遗憾,倘若他们之间没有这些该多好?

她是他从未遇到过的那种女孩子,在她之前,女人便是女人,或许是深宅大院里温柔可人的闺秀,或许是欢场上作乐的点缀,都是不过心的。

但明蓁猝不及防地入了他的心。他不否认这个女孩子激起了他的征服欲,她那性子,又像是砒霜,又像是蜜糖。更像是一盘菜,它不见得怎样美味,但就是对了胃口。他知道他这一辈子再也遇不到这么一个人了。

只是事发之后,他无暇顾及她。大业之途,坎坷曲折,他早有心理准备。等到有余力的时候再去寻明蓁,根本寻不到了。

他甚至有一丝幸然,眼前的人竟然是看他最清的人,那么他也无需伪装。“你说的没错。我要的是权力,我要的是江山。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清廷气数已尽,当能者居之!”

明蓁呵呵笑了起来,拍了几下手,“好、好,能者居之——这才是我认识的沈彻。乱世枭雄,理当如此。”但她的目光忽然凄凉起来,“可你不该拖着我,我谢谢你让这一城的百姓为你我婚事陪葬。”

沈彻默然。明蓁平复了下心绪。时间已经不早了,她能听见下头伙计吆喝着擦桌子洗地。芳菲还在等她。

“行了,你的话也说完了,我要走了。”她站起身,忽然又想起什么,把玉佩从脖子里摘下来。这玉佩,她没当,不过就是要时时提醒自己,当初是怎样愚蠢的。

“你的东西还给你,你把我的枪还给我。”

沈彻却是不动,“你现在住在哪里?明蓁,让我照顾你。我欠你的,会慢慢还给你。”

明蓁猛地掀翻了桌子,“沈彻,我现在没空找你报仇,你最好不要惹我!”

沈彻看向她的目光可谓温柔,像是看一个被宠坏的女孩子。“玉佩你留着。”他把前襟口袋里插着的钢笔拿出来,在雪白的手帕上写了一串字,“这是我现在的住处,这阵子应该都住在那里。你要报仇也好,要帮忙也好,都可以来找我。”

明蓁下得楼来,沈彻的随从将一提三层的食盒双手捧上,“明小姐,这是我们爷给您准备的。”

明蓁不会跟东西过不去,一言不发从他手里扯过提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她提着食盒,怕被沈彻跟踪,绕着路走。走着走着,竟然走到了天和戏院。那戏院门口依旧一派熙熙攘攘,彩灯闪烁,乐声隐隐。戏院大门两边摆着十几个巨大的花篮,今日唱的还是《龙凤呈祥》。

明蓁忽然想起了广宁街上的小戏子。